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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01-0300-2020-000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0-03-03
  • 标    题: 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政办〔2020〕34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0
  • 有 效 性: 有效
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仓政办〔2020〕34号
来源: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0-03-10 10:20

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效能办,区城管局、区资规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司法局、区清违办、各镇街、金山工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1月10日全省“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巩固“两违”综合整治成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自2020年1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期间集中力量化解一批“两违”积案,严控新增“两违”,持续推进“两违”综合治理,深化和巩固“两违”综合治理成效,努力实现“增量零增长、存量尽快消化”。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力量化解一批“两违”积案。“2020年春季攻坚战”期间,各镇(街)要对省“两违”信息系统内2014年“两违”综合治理开展以来已调查摸底尚未处置的“两违”积案,实行清单式管理,并认真分析研究,区分不同类型,因地制宜制定处置措施和时间安排。各镇(街)、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在“2020年春季攻坚战”期间,要整理出不少于总宗数 25%“两违”积案处置清单(清单须于 2020年 2 月27日前上报区治违办备案),进行“清零”销号。

  (二)坚决严控新增“两违”。各镇(街)及各职能部门要坚决落实区、镇(街)、村(居)三级网格管理机制和巡查、发现、核实、制止和报告责任,充分利用数字城管、手机执法、卫片核查、自然资源“月监测”等手段,加大巡查频次和密度,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违法建设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实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春节、元宵等期间要加强值班轮守,加强重点区域巡查,落实新增违建“即查即拆”制度,确保发现一起、消灭一起,努力实现新增“两违”零增长。

  (三)统筹做好各项专项清理整治 

  1.中央部署、正在开展的违建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在各类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经排查纳入清查整治清单尚未处置到位的,各镇(街)应按照整治有关要求抓紧限期整改,区生态环境局和区资规局配合;经排查未纳入清查整治清单的,属于“两违”的,应当纳入“两违”综合治理范畴,违建信息纳入省“两违”信息系统,并按“两违”有关规定处置到位。

  2.“两违”疑似图斑核查处置专项行动。各地要高度重视自然资源部下发的“两违”疑似图斑核查处置专项行动,在2019年完成“两违”疑似图斑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务必在 2020年第一季度完成“两违”疑似图斑的处置。对“两违”疑似图斑经核查属于“两违”范畴的,要严格按照“两违”要求依法处置到位。

  3.自然资源“月监测”疑似图斑核查处置。2019年8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卫片“月监测”活动,每个月通过卫星遥感影像数据的套合提取疑似违法图斑,导入省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综合管理系统,推送至各镇(街)组织核查,主要涉及用地、用矿、用海等三方面。各镇(街)及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月监测”疑似图斑核查,对经核查属于“两违”范畴的,要严格按照“两违”要求依法处置到位。

  4.季度卫片核查处置。“春季攻坚战”期间,各镇(街)要提前筹划,细致安排,继续开展季度卫片的核查与处置,确保核查处置工作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

  5.小区违法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各镇(街)要强化基层组织和城管执法队伍巡查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在小区内占用顶楼、阳台、绿地等的各类违建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教育、早拆除”。对顶风违法建设的,一律予以拆除,对历史形成的违法建设,要分期分批妥善处置。同时,各地各镇(街)治违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推行典型违建上“黑名单”实施信用惩戒机制,完善群众举报机制和物业报告制度,坚决刹住居民小区的违法建设风气。

  6.没收违章建筑物专项清理处置。各镇(街)要对不依法执行没收处罚案件开展一次专项清理,要对没收建筑物案件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掌握没收建筑物处罚执行的详细情况,编制台帐,认真梳理存在问题,深入分析查找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和成因,并根据违章建筑的不同类型,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同时,请区司法局联合执法部门对我区建立健全没收违章建筑物的处置、移交、拍卖、使用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规范,从根本上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机制,压实责任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健全严管严控的立体交叉巡查管控机制;落实问题整改机制,对问题实行清单管理,确保肃清旧帐;农业农村部门与资源规划部门要协作建立健全农村建房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行为。要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在人员、经费等方面做好保障,切实打好“2020年春季攻坚战”,为2020年再当全省治违工作排头兵打下坚实基础。

  (二)强化领导,加强协作 

  各镇(街)要将“2020年春季攻坚战”作为当前“两违”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区治违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并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区资规局和区城管局共同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相关工作,同时区资规局要做好国家公园、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相关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的“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相关工作;区城建局负责已取得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未取得施工许可的违法建设综合治理的“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相关工作,并督促建筑业企业不得参与“两违”建设,不得向“两违”行为提供建材;区房管局负责对不履行发现、劝阻和报告“两违”行为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督促与追责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水利)负责重要河道、湖泊、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相关工作,同时负责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相关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利用违法建筑作为经营场所开展经营行为的“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相关工作。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评 

  “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期间,区清违办负责定期收集汇报各镇(街)、各职能部门进度完成情况,区效能办、区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监督问责等手段,通过挂牌督办、直查直办、明察暗访等手段,加强现场督导,深入一线,对治违工作不力的,先约谈,再问责,督促各镇(街)、各职能部门认真开展“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对进展缓慢、“两违”积案化解宗数低于总宗数25%或者未按时完成“两违”疑似图斑核查处置的镇(街),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暂停用地审批;不及时改正的启动约谈问责;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对不作为、失职渎职的个人,提请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各镇(街)“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的开展情况,将纳入我区“两违”绩效考核,作为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每月15日之前和30日之前将春季攻坚战进度完成情况上报区政府并抄送区清违办)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媒体报道、定点宣讲、进村入户等形式,把政府治理“两违”的态度、力度和决心摆出来,带动群众,形成共识,营造“违不成”、“不敢违”、“不想违”的社会氛围。各镇(街)要在春节前后组织开展一次大型拆违行动,并进行宣传报道;要加强在省、市级新闻媒体上的宣传报道;每个月通过新闻媒体公布2批“六先拆”对象,定期公布攻坚行动的进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两违”综合治理“2020年春季攻坚战”结束后,各职能部门、各镇(街)要及时总结本地区开展情况,并于2020年5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上报区政府并抄送区清违办。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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