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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01-0300-2021-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1-05-11
  • 标    题: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政办〔2021〕50号
  • 发布日期: 2021-05-1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
仓政办〔2021〕50号
来源:仓山区 时间:2021-05-14 10:5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统计局,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管委会、金山工业园管委会:

  劳动力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在监测宏观经济运行、就业形势变化、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1〕2号),202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省级月度劳动力调查,2021年下半年将发布省级分月调查失业率。为做好我区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提升我区调查数据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将稳就业置于“六稳”工作之首,将保就业置于“六保”任务之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将更加全面、准确反映我省就业失业状况,更好监测就业失业动态变化,对我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镇街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我区劳动力调查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我区月度劳动力调查基本情况

  我区月度劳动力调查样本涉及8个镇街22个村居,每月调查户数为352户,每月调查户轮换50%,每年调查的住户约为4224户。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经费设备保障

  省级劳动力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区统计局、区财政局要根据工作任务量认真测算经费需求,落实经费保障,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经费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技术要求,落实好PAD设备和通讯卡的配备工作,统筹使用现有资源,数据采集设备可调配使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设备,确保调查工作正常开展。

  (二)做好调查员选聘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管委会、金山工业园管委会要根据调查实际情况,选聘高素质的调查员,确保胜任调查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配备1名责任心强的调查员负责调查陪访、电话回访等工作。每个样本村居至少配备1名调查员,调查员要熟悉本地情况,有较强责任心,并且具备一定的文化水平和PAD操作能力。

  (三)做好宣传动员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村居公告栏、LED显示器等媒介,大力宣传劳动力调查,增进社会各界和调查对象对劳动力调查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和村委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被抽中调查户积极配合做好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为调查员开展入户调查营造有利气氛。

  (四)坚持依法依规调查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规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人为干扰劳动力调查活动、数据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纪违法责任。

  严格执行劳动力调查各项制度,切实抓好源头数据质量,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准确性,强化调查样本管理,从严控制村级调查单位和住户样本更换,要严格调查员入户调查管理,督促调查员切实做到真入户、入真户。

  附件:1.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1〕2号)

        2.2021年福州市仓山区度月度劳动力调查样本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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