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101-1200-2019-0001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9-04-24
- 标 题: 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仓山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政办〔2019〕84号
- 发布日期: 2019-04-2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管委会、金山工业园区、红星农场、区直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我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经研究同意,决定建立仓山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察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组 长:林文峰 (仓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郑存岩 (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 帆 (仓山区应急管理局)
陈 珂 (仓山区商务局)
吴国栋 (仓山区文化体育局和旅游局)
林 耀 (仓山区消防大队)
林子雄 (仓山区园林中心)
林 伟 (仓山区教育局)
林榕新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
陈黎玲 (仓山区财政局)
林 椿 (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叶兴敏 (仓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林金艳 (仓山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潘榕树 (仓山区治安大队)
黄 牮 (仓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潘志熙 (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
施向洋 (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林征宇 (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
吴知城 (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园区)
陈金水 (红星农场)
郑祥清 (金山工业园区)
林明堂 (建新镇人民政府)
任继兴 (盖山镇人民政府)
游树荣 (城门镇人民政府)
程亮起 (仓山镇人民政府)
范雄苏 (螺洲镇人民政府)
林珏军 (金山街道)
黄亮亮 (临江街道)
刘释文 (对湖街道)
林美成 (三叉街街道)
许 伟 (上渡街道)
潘鹏钊 (下渡街道)
王 晶 (东升街道)
邓秀容 (仓前街道)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市场监管局,作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措施,明确各相关部门和镇街政府的特种设备工作职责,分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察工作责任和任务,指导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二)对全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重大隐患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协调解决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通报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和工作状况,适时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四)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对策,组织、配合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联动和调查处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特种设备安全防范能力。
(六)加强各镇街、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督查,保持信息畅通。
三、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召集,每年定期召开一次以上全员参加的联席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议题等由区市场监管局请示分管副区长后通知各成员单位。
(二)经召集人同意,联席会议可以邀请成员单位以外的有关单位列席。
(三)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各项任务的组织协调、沟通和实施,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联席会议议定的各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四)联席会议研究的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贯彻执行,同时抄送区政府;涉及重大事项的,需经联席会议研究形成意见后报区政府审定。
(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主动研究涉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与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及时处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需多部门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作用。
(六)各单位联络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动态,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的工作联系,交流工作动态,确保本单位及时报送统计报表、总结计划、专项行动、信息简报等工作材料。各单位若遇人事变动,由接任同志自然接替,承担相应职责,不另行发文。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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