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101-3000-2019-0001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19-05-07
- 标 题: 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政办〔2019〕96号
- 发布日期: 2019-05-09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仓委〔2019〕43号)文件精神,各实事项目对应的区领导和承办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各项目主办单位要科学安排进度,加强统筹协调;各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强化落实推进。
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全面实行“月查月报”制度,各项目主办单位要将本单位所承办的实事项目(包含区级项目及市级项目)计划安排和1-4月进展情况,于5月8日前报送区政府督查室(含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从5月当月开始实行“每月一报”(即于每月28日前报送实事项目本月进展情况)。
同时,为确保实事项目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取信于民,区政府督查室将对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未按序时推进项目、未能按要求如期完成项目进度的责任单位将予以全区通报,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附件:1.2019年1-4月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表
2.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
3.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进度安排表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附件1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表
(1-4月份)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类别 |
区级项目( )/市级项目( )(请在对应类别后打“√”)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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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展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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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在 困 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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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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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2
201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
( 月份)
单位:(盖章) 2019年 月 日
类别 |
区级项目( )/市级项目( )(请在对应类别后打“√”)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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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展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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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 在 困 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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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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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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