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3101-3000-2022-0001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2-12-31
- 标 题: 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政办〔2022〕167号
- 发布日期: 2023-01-06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公司),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闽政办〔2022〕50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榕政办〔2022〕135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福州市仓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同时,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二、落实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涉及到县区行使层级的事项,及时做好相应调整。新设行政许可正式实施前,事项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省市要求,提出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申请,并进行调整公布。
三、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同时,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确定监管职责,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联合监管。
附件:福州市仓山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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