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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 时间:2021-01-18 08:36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电子邮箱fzcsxxk@163.com,电话0591-63326906)。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方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印发《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仓政办〔2020〕206号),通过仓山区政务网、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依托区档案馆设置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0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8条,主动公开及时率100%。

  2020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条,占18.33%;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类信息6条,占10%;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6条,占10%;;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条,占11.6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2条,占2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占6.67%;其他政府信息类14条,占23.33%。

   

  2.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认真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依申请公开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相关依申请公开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确保程序合法、流程合规。2020年,区本级政府及政府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50件,上年度未办结1件,已于2020年1月11日答复申请人,2020年6件跨年度办结,答复及时率100%。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修订完善《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政府信息管理有关规定,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增强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4.平台建设方面。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统筹管理和日常维护,建立健全仓山区政务网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对外发布或补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职权目录等政务信息,确保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

  5.监督保障方面。制定《仓山区政府办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自查与互查、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务公开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

  6.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出八项任务,包含基层政府要在2020年底前编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等26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要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2020年11月15日前仓山区按照《通知》明确自身任务,加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力度,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推进,积极探索,全面实现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流程规范化、公开工作制度化、公开平台便捷化。

  (二)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整体工作。

  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理论和实践培训,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分工,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建立有效机制,定期对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

1

 0

0

0

1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6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5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1

1

(七)总计

45

 0

 0

0

4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0

 4

 0

 0

 0

 0

2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政府办公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质量仍需提升。尽管当前政务公开信息质量相较以往已经有了较大进步,但涉及政府工作中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的信息,尤其是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等信息仍相对较少。特别是政策解读环节,还存在主动解读不足、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二是依申请公开需更加精细。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后,新旧条例交替过程中涌现出较多法律法规的适用性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深入学习、研究和培训,确保办理及答复工作更加精细、规范。  

  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重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公开内容审核把关。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认真审核,及时督促、提醒各单位按照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的公开重点、职责栏目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并对本单位公开内容和文字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栏目信息严谨务实、准确无误、更新及时。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对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督促指导各单位结合上级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领域,突出公开重点,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重点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公开,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三)加强专业领域学习培训。结合省、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统一安排,适时组织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等各环节的流程操作;同时,针对当前依申请公开诉求日益多元复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多部门综合协调应对机制,确保办理程序和答复内容的合法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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