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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时间:2024-01-08 15:4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由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并报送仓山区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层,电子邮箱:fzcsld@163.com,电话:0591-83428116,邮编:350007,传真:0591-8345832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文件,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重点强化稳岗就业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信息8条;法规规章和规范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条。所有信息均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公开,并按照要求报送至区档案馆,做到符合法定移交时限,报送档案馆数与网上发布数相一致,便于公众查阅。

  进一步深化就业创业专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了就业创业专项活动、政策措施、补贴申领、招录申请等四个方面的信息共260条。

  2023年,我局在仓山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39条。涉及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人事人才、事业单位管理、劳动权益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区政府网站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申请的方式、申请的处理和时限、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列明了申请内容要求,并提供了网络申请下载网址。

  2023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申请人,并主动进行沟通,让群众满意。历年累计1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抓好信息公开源头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发稿必审”、环环有把关,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统计、上报和存档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不断规范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按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充分发挥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突出公开重点,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对本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设置、职责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指南、服务承诺、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有关政务信息内容均对外公开。做到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要求局内各科室、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合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和业务部门间的联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仍存在不足。一是各处室、直属单位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及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待提升。二是信息内容公开的全面性还有待提升,政策解读、规划计划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与部署,更好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一是进一步提高我局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更加及时全面。二是重点推进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就业创业领域的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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