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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人社局 时间:2025-01-07 14:4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由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并报送仓山区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5层,电子邮箱:fzcsld@163.com,电话:0591-83428116,邮编:350007,传真:0591-8345832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部署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等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回应社会重点关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围绕人社业务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人社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我局在仓山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24条。重点强化稳岗就业信息公开,其中就业创业专项活动、政策措施、补贴申领、招录申请等四个方面的信息共发布186条。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信息3条;法规规章和规范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3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区政府网站上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了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申请的方式、申请的处理和时限、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列明了申请内容要求,并提供了网络申请下载网址。

  2024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历年累计19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日常管理,严把信息公开审核关,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全面、语言表述严谨、标点使用准确、信息发布规范,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好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公布更新我局日常工作重点,按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突出公开重点,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全面。聚焦就业创业、补贴申领、人才引进、劳动关系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更新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与审查机制、推进“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网站发布政府信息的合规性、准确性和保密性,强化局各科室中心责任意识,合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也仍存在不足。在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领域发布的内容仍要加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与部署,更好履行政信息公开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更加全面,对涉及人社政策信息、关系群众利益的信息,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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