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3253-3000-2024-0000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市监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7
- 标 题: 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仓市场监管〔2024〕23号
- 发布日期: 2024-04-10
- 有 效 性: 有效
答复类别:A
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3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龚莹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乱投诉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
一是设立行业协会或商会,行业内的企业可以共同组成协会或商会,以便在行业内建立起自律机制和监督体系,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对成员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二是建立行业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行业监督机构,加强对行业内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对恶性竞争行为进行惩戒制约。三是实施行业自律公约,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明确行业成员的行为规范和标准,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理。四是加强行业信息公开和交流,建立行业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行业内成员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披露行业内的不良行为,共同维护行业的良性竞争环境。五是加强行业自律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行业论坛、培训班等活动,加强对行业自律和规范的宣传教育,培养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感。
二、加强企业诚信意识培养
行业协会开展企业诚信教育培训活动,向企业传达诚信的重要性,并提供相关诚信管理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健全的诚信激励机制,对恪守诚信的企业进行表彰和奖励,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企业与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等的沟通和信任建设,推动建立长期合作互信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诚信。
三、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立健全的消费者维权机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制约,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对消费者的伤害。
四、推动行业合作与共赢
鼓励企业间进行合作,共同开拓市场、研发创新,形成良性的产业生态,减少恶性竞争的发生。
区政府分管领导: 谢能丰
联系人: 张清 联系电话: 63331755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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