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办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19〕140号)文件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http://www.fzcangshan.gov.cn/)福州市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三高路158号,邮编:350007,电话:0591-83011385,电子邮箱:226879572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19〕140号)的精神,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我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根据《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19〕140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1.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总体要求,做好医疗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修订版)》,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做好药品、医疗器械许可现场踏勘环节的审查工作。办理药品认证核发换发业务74件,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业务6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业务126件、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核发换发业务64件并按照要求在仓山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严格按照省市局有关药品、医疗器械风险分级管理规定,将日常监管情况录入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并予以风险评级。
2.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为了增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效,维护市场良好秩序,我局制定了2019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19年我局共开展2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一是2019年上半年福州市仓山区企业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二是2019年下半年全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全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共公示2313家企业检查结果。开展联合抽查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公平营商环境的一个实际行动和有力举措。
3.开展“政务服务+金融服务”试点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探索政银合作模式,在银行网点开通工商注册登记代办业务,已与辖区10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大幅度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实现从“最多跑一次”迈向“一趟不用跑”,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4.推进网上办事服务事项颗粒化、模块化。根据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将网上办事事项拆分至最小项,让群众可进行“点菜式”网上申报受理。保证网上办事服务事项内容更新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122条,涉及行政许可、规划计划、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财务资金等内容。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我局政府受理依申请公开182件,办结2018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中收到的网络申请178件,信函申请数5件。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予以答复。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本年度已答复的申请总数为178件,剩余5件为跨年办结。其中,主动公开范围信息1件,同意公开答复的1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7件,不予公开的154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
(五)政府信息管理、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把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细化责任分工,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杜绝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
(六)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这一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等信息,进一步使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化。依托政务网的管理平台,及时受理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群众权利。
(七)监督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未能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按标准进行扣分。对未能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按标准进行扣分。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采用半年民主测评机制。组织区直部门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分。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1 |
0 |
3948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9 |
0 |
524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20 |
0 |
349 |
|
行政强制 |
17 |
0 |
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58485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83 |
0 |
0 |
0 |
0 |
0 |
18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57 |
0 |
0 |
0 |
0 |
0 |
157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78 |
0 |
0 |
0 |
0 |
0 |
17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公开的重点还不够突出,内容和形式还有待加强。
2.缺少专职信息管理维护人员,导致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力度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针对公开重点,注重公开时效,突出重点领域。我局将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2.针对缺少信息管理维护人员问题,下一步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兼职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把群众关注的难点、焦点作为重点,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官方网站开设的专栏进行集中发布,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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