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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02 00:00 | 来源:司法局

                      

  仓司〔2010〕7号

   

  根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仓政办〔2010〕 6号)的要求,经我局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和保密审查,现将本单位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仓政办〔2009〕39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了两次政府信息工作培训会,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2009年初,局领导就高度重视,把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本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去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采取“发扬好的做法改进不足之处”的指导思想,制定了《仓山区司法局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修订2009年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并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促进了我局2009年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主要有机构设置、法律规章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动态及其他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等31条,不予公开信息10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公开及时、为民服务。因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件新工作,且2009年11月后信息公开系统经过改版,相关系统的操作难度大大加大,要求也比原来更严,因此在业务操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对新版面、新技术还不够熟练等,故此我局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多次与区政府信息科联系,多次请信息科工作人员给予技术指导,并建议区政府信息科以后能多组织业务指导和培训,以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针对去年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人负责的情况,今年年初,局长亲自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每季度都及时准确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2009年仓山区司法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更加依法、有序、有效、正确的轨道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附表)

                                                                                 仓山区司法局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仓山区司法局2009年信息公开数据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09年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1

  其中:1、网站公开

31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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