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司法局 时间:2024-01-04 17: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仓山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相关通知精神,由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子邮箱:csyfzq@sina.com,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三高路156号金彩写字楼7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139757,传真号码:0591-83474747。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任务,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总体原则和“真实有效、及时准确、合法规范”的总体要求,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现将主要工作落实情况及成效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我局以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阵地,辅以“法治仓山”微信公众号,聚焦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法治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文件信息14份,其中: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类文件8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它应主动公开类文件5份。主动公开工作动态135条、通知公告42条、权责清单2条、政务指南1条,答复政协提案2条,进行政策解读1条。通过“法治仓山”发布信息762篇,阅读总量达到14.7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职责明确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体系,安排专人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本部门栏目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稿件发布流程,确保事情有人抓,层层抓落实。及时跟进处理上级监测发现的各类错敏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思想性。

  (四)平台建设

  对照区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建设运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一是发挥好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主平台作用,不断更新优化栏目内容。2023年,在政务指南栏目发布法律援助指南,深化司法为民;二是依托微信公众号“法治仓山”新媒体平台链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以及仓山区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拓宽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信息发布及时性和全面性的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季度通报制度,督促相关责任科室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业务指导。组织政务公开培训,讲解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标准及《条例》,覆盖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规范政务公开流程;三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社会公众可通过在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邮箱、通信地址等联系方式对我单位进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全面性还需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率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内容还不够丰富。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要求各相关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不断丰富政策文件解读方式,针对社会关切、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