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我局编制的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话0591-63331930;传真0591-63331931;电子邮箱fzcsc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部署,积极落实,完成情况如下:
1.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我局日常工作动态和公开我局人事变动、规划计划、应急管理、公共服务等信息。
2.政府工作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及时主动公开工作动态。
3.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局积极配合数字办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我局实际,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我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通知》,明确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
4.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已按照要求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在区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公开抽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5.推动财务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预决算”栏目公开“2020年度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财政预算说明”、“2019年度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财政决算说明”两份。
6.稳妥做好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我局印发了《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防灾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公众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自我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以来,我局历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2020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7条。
2.在2020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组织机构类1条,规章和规范2条,规划计划1条,应急管理1条,人事任免1条,其他1条,合计7条。
3.2020年度,我局无政策解读,未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0年度我局受理申请的数量0例(含2020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2.对依申请的办理情况,2020年度我局无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划工作。我局依法公开权利配置与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及时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我局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照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区政府网站上加强我局的政务事项公开。
2.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工作公开透明。积极配合区数字办加强网站栏目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及质量,丰富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依托区政府网站与区档案馆进行公开,确保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3.积极对接新上线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安排人员每月定时登录系统,运用“互联网+监管”的方式确保未逾期公开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及时公开率为100%。同时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1 |
5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1 |
-4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53 |
94 |
2560 |
行政强制 |
18 |
-1 |
188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23055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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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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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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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自纠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信息公开量偏少,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参差不齐。
(二)改进情况
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完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及时全面进行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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