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我局编制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话0591-63331930;传真0591-63331931;电子邮箱fzcsc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努力建设服务型民政,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3年,我局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部署,积极落实,完成情况如下:
1.完善政府网站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培训,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我局日常工作动态和公开我局组织机构、人事变动、规划计划、应急管理、规章规范等信息。
2.政府工作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及时主动公开工作动态。
3.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我局积极配合区数字办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我局实际,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我局制定了《仓山区高层民用建筑违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区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完善常态化监管模式,加强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
4.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局已按照要求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在区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公开抽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5.推动财务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预决算”栏目公开“2023年度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财政预算说明”、“2022年度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财政决算说明”两份。
6.稳妥做好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进一步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我局下发了《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公众公开。
7.及时、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报送同级或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规定了编制的内容和要求。《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已按时编制并公开,并将及时公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我区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以来,我局历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2023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信息6条。在2023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组织机构类1条,规章和规范2条,规划计划1条,应急管理1条,其他1条,合计6条。2023年度,我局政策解读0条,未回应公众关注热点。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详细记录申请人、申请信息、申请方式、办理进展、答复期限、答复情况等要素,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2023年度我局受理申请的数量4例,对依申请的办理情况,2023年度我局已办理4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明确审查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依据仓山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机制。
(五)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工作公开透明。积极配合区数字办加强网站栏目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发布的数量及质量,丰富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依托区政府网站与区档案馆进行公开,确保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信息,方便公众查询,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本部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六)保障监督情况
积极对接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安排人员每月定时登录系统,运用“互联网+监管”的方式确保未逾期公开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及时公开率为100%。同时接受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部门的检查和考评,根据《2023年仓山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分工,通过日常检监测,季度报送,年度考核的方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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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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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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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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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7373 |
||
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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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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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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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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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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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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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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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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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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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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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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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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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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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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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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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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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自纠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1.依申请公开存在超期办理现象;
2.未对政策做相应的解读;
3.注重常规性工作的公开,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加强教育宣传,进一步学习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增强干部职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定期学习,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加强保密和信息发布方面的专题训练,规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提高工作水平,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平台,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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