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仓山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仓政办 [2013] 118号)和《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仓政办 [2012] 209号)的要求,由仓山区商贸服务业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其他事项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仓山区商贸服务业局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子邮箱csmfj@sina.com,电话0591-83139717,传真0591-83139720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点工作安排通知》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轧实稳步有效推进。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区商贸服务业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在领导班子变动后,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林建局长任组长,局党委书记洪振强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各职能科室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人员兼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局党政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
(二)推进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由于区食安办作为区政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的工作机构临时性挂在我局,因此我局作为食品安全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包括年度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案件处理等信息)、“食品安全常识”(包括食品安全标准内容)2个二级栏目。
(三)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
1、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凸现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并派出2人次参加区政府组织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
2、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3、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室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公开13条,历年累计2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政策文件、办事指南、业务信息、督查情况。其中:2013年公开办事指南2条,食品安全工作信息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15条,食品安全常识7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网站、本局对外政务公开栏、区档案馆。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3年底,我局未收到公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历年来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历年来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3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数量偏少;其次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要求,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协助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本局门户网站网页的维护工作,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我区商贸流通工作方面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区经济发展动态;并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区级各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商务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13 | 26 |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3 | 26 |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0 |
3、予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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