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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统计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11 00:00 | 来源:统计局

   

  本文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由仓山区统计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29日止。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话0591-83139885。

一、工作概述

  我局按照省、市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小组,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多次在全局的局务会议上强调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经办汇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且成立了以局长林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合理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范围的通知》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按时做好统计信息的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及时发布相关统计信息,使社会公众能够更快捷地获得相关统计资料与信息。

  三是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我局按照各专业科(室)信息提供的发布时间、内容,规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一步增强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采用了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形式。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0年度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4条,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发现仍有不足之处。体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和宣传力度上。

  为更好的改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作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统计信息的准确性。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对各类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清理,从而发挥统计信息服务社会的作用。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0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69

250

  其中:1、网站公开

69

250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4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仓山区统计局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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