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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统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07 00:00 | 来源: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仓政办〔2011〕188号)的要求,由仓山区统计局编制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其他事项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话0591-83139885,传真0591-83139631。

一、工作概述

  我局按照省、市上级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不断强化措施,深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入开展。为加强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领导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具体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明确了我局信息公开的主体、程序、内容和形式等,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权威化。

  (三)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及时有效。为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按照政府办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认真编制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要点、统计报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采用了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形式。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1年度共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

  一年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发现仍有不足之处。体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和宣传力度上。

  为更好的改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作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提高群众的认知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对各类信息的及时更新和清理,及时告知公众,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68

318

  其中:1、网站公开

68

318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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