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03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仓山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本《指南》及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区统计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 机构设置
● 统计信息
● 人事任免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fzcangshan.gov.cn/)。
(二)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
有效性 |
发布机构 |
标题 |
发布机构 |
文号 |
生成日期 |
发布日期 |
内容概述 |
2.有效性:公文的有效性。
3.发布机构:信息公开发布单位的名称。
4.标题: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5.发布机构:发布信息的单位。
6.文号:信息的文件编号,对于公文类信息,特指发文字号。
7.生成日期:公文类信息的发文时间,即公文内容中注明的发布日期。
8.发布日期:信息在政务公开平台中形成的时间。
9.内容概述:发布信息的内容概述。
(三)公开形式
1.通过“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fzcangshan.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本机关同时在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2号
联系电话:0591-83139830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福州市仓山区统计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91-83139885、83139162
传真号码:0591-83139160
电子邮箱:gzzyyx1@163.com(仅供答复使用)
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区统计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2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行车路线:公交线路可乘坐5、42、43、79、85、121、167、313至建新站下车或可乘坐地铁2号线至金祥站即可。
(二)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三)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链接),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福州市仓山区统计局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登录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点此提交)。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