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由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6号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一楼,电子邮箱csqwtj@163.com,电话0591-83588795,传真0591-8383799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持续全面贯彻《条例》《办法》以及《通知》文件精神,深入扎实开展和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细化信息公开任务,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群众的服务作用。主要情况如下: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2021年,为加强仓山区民宿业的规范管理,促进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局牵头修订形成《仓山区民宿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以文字解读和图解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深入解读政策的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申报程序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正确引导舆论,增强政策的影响力。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我局以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阵地,辅以“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仓山旅游”微信公众号、“仓山旅游”官方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发布文化体育旅游活动预告、活动报名、优惠信息、旅游路线等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最新资讯。2021年,我局通过12345网站回应社会关切304件,查阅率100%,满意率100%,均在要求时限内针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研究和及时办结反馈,实现零逾期。
3.推进重要信息公开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涉及民生、公众关注度高的文件、重要决策、措施等政府信息进行及时全面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均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务新媒体进行公开,着力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性。
4.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我局根据国办文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相关“三项制度”文件,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不断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从内部管理、职责效能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推进公权透明运行。在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步更新,着力扩大信息公开的渠道。
5.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我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提升事项星级比例,在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改革效能的同时,及时更新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信息,加强政务服务便捷性,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主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抽查情况。2021年度共公开11次随机抽查结果。
6.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我局对文化惠民、群体活动、全域旅游等群众关心的民生内容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等栏目进行宣传公开,把政务公开的重点放到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广泛发布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民生服务的事项,扩大文体旅信息公开的力度与广度。
7.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按照仓山区财政局相关要求,全面、及时、规范公开财政信息,推行本部门决算与“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20年度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汇总)部门决算》《2020年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决算》《2021年度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预算公开》《2021年度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公开》,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三公”经费等内容,为社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财政信息公开服务,接受公众监督。
8.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我局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权责事项,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上网公开,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更新机构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领导简介等信息,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坚持把“代表满意、人民群众受益”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14条。
9.完善监督保障制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主体明确、责任到位、任务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落实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措施,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并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推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份,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为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9份。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类信息1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重大文体基础设施、文物修复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类信息3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福州市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本局对外政务公开栏、局微信公众号等。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络申请1件,属于来自自然人的申请,已依法依规按时办理答复。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总体来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状况较好,但离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需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的契合度、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需挖掘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事项。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条例》与相关法规文件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二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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