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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文体旅局 时间:2023-01-04 17: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由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一楼,电子邮箱csqwtj@163.com,电话0591-83588795,传真0591-8383799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监督、管理机制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相关信息,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回应社会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我区文化体育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我局以仓山区人民政府网为主阵地,辅以“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仓山旅游”微信公众号、“仓山旅游”官方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及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文化体育旅游活动预告、活动报名、优惠信息、旅游路线等群众关心的热点和最新资讯,做到动态新闻、业务信息和重大、突发信息、通知通告等随时更新。2022年,我局通过12345网站回应社会关切432件,查阅率100%,均在要求时限内针对投诉内容进行调查研究和及时办结反馈,实现零逾期。 

  2.推进重点信息公开 

  我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开内容逐步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推动文化体育旅游领域公开,使人民群众获取文化体育旅游领域政务信息更加方便快捷。一是加强民生领域政务公开。以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密切的重要事项为重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栏目,及时公开并更新仓山区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公益性文化体育旅游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等情况,对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的文体旅问题,主动快速公开,正面回应关切。二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开双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对查处的违规案件按照规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度共公开3次随机抽查结果。三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并发布于在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2年共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20条。四是加强用权公开。全面公开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照法律法规规章,按时更新《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权责事项清单》;做好机构职能公开,依法及时更新公开的机构职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领导简介等关键信息,方便公众获取、监督。五是落实2022年仓山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对标对表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涉及本部门的重点任务,及时转发上级出台的《福州市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旅游业复苏九条措施》,减少疫情对旅游业市场主体的冲击,促进全区旅游业恢复发展。 

  3.细化财政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面向社会主动公开《2022年度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本级)部门预算》《2022年度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汇总)部门预算》《2022年度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部门预算》《2021年度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汇总)部门决算》《2021年福州市仓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决算》《2021年度福州市仓山区旅游事业发展中心部门决算》,对部门预算、决算中“三公”经费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进一步提升了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4.完善监督保障制度 

  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有关人员,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审核把关,强化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三是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坚持便民、服务原则,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并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做出答复,确保申请人对答复意见满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份,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为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7份。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类信息1条,重大文体基础设施、文物修复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信息1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类信息4条。 

  信息公开的形式:福州市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档案馆、本局对外政务公开栏、局微信公众号等。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接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与《条例》的要求及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为:一是内容不尽全面,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的机会不足;二是政务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够高。 

  (二)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使政务信息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提高各相关科室和局属单位重视度和配合度,形成主动公开、规范公开意识。三是提升政策解读的规范性。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政策解读活动,运用图片、视频等生动形象的方式进行解读,增强可读性,更加注重实质性解读,让解读更贴近群众需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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