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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21-1200-2024-4233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卫健局
  • 成文日期: 2024-04-10
  • 标    题: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 发文字号: 榕仓卫医罚〔2024〕005号
  • 发布日期: 2024-04-16
  • 有 效 性: 有效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榕仓卫医罚〔2024〕005号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时间:2024-04-16 18:05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处罚

仓山海福医院

榕仓卫医罚〔2024〕005号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的行为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及《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二十一07相应处罚裁量标准规定

责令改正,处警告并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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