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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21-1200-2025-424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卫健局
  • 成文日期: 2025-04-07
  • 标    题: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 发文字号: 榕仓卫公罚〔2025〕001号
  • 发布日期: 2025-04-07
  • 有 效 性: 有效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名单公示
榕仓卫公罚〔2025〕001号
来源:卫健局 时间:2025-04-07 11:32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决定书日期

对福州市仓山区丽缇娜美容店从业人员陆容、李玲玲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擅自上岗从事美容服务的行政处罚

福州市仓山区丽缇娜美容店

榕仓卫公罚[2025]001号

福州市仓山区丽缇娜美容店从业人员陆容、李玲玲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擅自上岗从事美容服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适用《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十三-12中“未持证上岗三人以下的”档的规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

2025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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