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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22-0800-2022-4224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卫健局
  • 成文日期: 2022-10-12
  • 标    题: 关于同意注销仓山宋庭驺中医科诊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 发文字号: 仓卫审〔2022〕36号
  • 发布日期: 2022-10-1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同意注销仓山宋庭驺中医科诊所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仓卫审〔2022〕36号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时间:2022-10-12 15:38

  仓山宋庭驺中医科诊所主要负责人:宋庭驺

  您报送的关于申请注销执业登记注册的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经审核,同意注销仓山宋庭驺中医科诊所,并依法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公章。

  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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