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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时间:2024-01-02 10: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3年仓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7层,电子邮箱:wjj83472400@163.com,电话:0591-83472400,邮编:350007,传真:0591-8347348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在“部门动态”“基本医疗卫生信息”“行政许可”“公示公告”“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栏目,重点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行政监督执法等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公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56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1条、行政处罚15条),政策解读信息1条。在提案公开栏目,及时公开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回复7件,政协提案回复29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0条。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情况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深化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事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及时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下设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兼职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时通过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数据采集,对出现的问题,立整立改。并根据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认真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 建立了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制度,不断提高我局在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确保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全面,更新及时,链接有效,按照“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信息不公开外,对本单位机构设置、服务指南、联系方式、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有关政务信息内容均对外公开。做到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及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在如何更贴近公众需求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卫生健康工作信息化建设有望进一步推进。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机关办公流程,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以我局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问题为导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围绕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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