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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仓山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卫健局 时间:2025-01-08 16: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24年仓山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7层,电子邮箱:wjj83472400@163.com,电话:0591-83472400,邮编:350007,传真:0591-8347348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区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事项,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在“基本医疗卫生信息”“行政许可”“公示公告”“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督查检查”“互动交流知识库”等栏目,重点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行政监督执法等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公开。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12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83条、行政处罚46条),政策解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6条。其中属于已公开信息6件,申请人均为个人。要求提供公开的政府信息为辖区机构的相关信息,我局均在期限内完成办理及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贯彻保密工作原则,严把政府信息发布依法、保密,对涉及个人非法定必须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制定并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强化信息发布“回访”,定期开展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和整改,定期开展信息安全监测,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保障个人信息隐私,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性和亲和度。

  (四)监督保障情况

  遵循“提出、审核、公开、反馈、整改”的流程,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有规可依,全力保障公开信息的精准性、权威性与安全性。对拟公开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紧盯已发布内容,注重切实整改问题,未发生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信息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按时更新各栏目信息;立足部门职能,主动加大健康教育、疾病防治等多领域健康科普力度,树立行业形象。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44条,通过“仓山区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全年发布推文447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信息更新似有滞后,个别政务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导致公众无法第一时间获取最新信息。

  改进措施:加强信息更新管理,一是建立健全信息更新机制,明确各科室的信息更新内容,确保信息及时更新;二是对负责信息更新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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