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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3128-1200-2021-00004 | 文号 | 仓房〔2021〕270号 |
发布机构 | 房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4-02 |
标题 | 通 知 | ||
内容概述 | 通 知 |
索 引 号 | FZ03128-1200-2021-00004 | ||
文号 | 仓房〔2021〕270号 | ||
发布机构 | 房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4-02 | ||
标题 | 通 知 | ||
内容概述 | 通 知 |
根据“全国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现将清明期间安全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强化清明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二要明确工作重点,各科室结合科室职能,加强安全形势分析研判,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处置;
三要积极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相关科室要深入开展清明假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老旧小区、群租房等重点场所和区域,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要加强安全宣传力度,文明祭祀新风尚,切实做好防火防控工作;
五要强化应急值守,加强清明假期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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