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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房地产管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14 00:00 | 来源:房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仓政办【2011】1号)文件精神,现特向社会公布我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以及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统计数据自2010年1月31日至12月31日止,联系电话:0591-83442256。

一、    概述:

2010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办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并及时在仓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总计16条。信息类

别主要有机构职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单。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

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改进的情况:

  (一)存在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操作人员为非专职人员,力量薄弱、

时间精力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有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公开。

  (二)改进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继续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各级相关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纳入日常工作;二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要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理顺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处理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七、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0年末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6

40

  其中:1、网站公开

16

40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福州市仓山区房地产管理局

  二O一一年元月二十六日

 

抄送:区信息科  区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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