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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仓前街道 时间:2023-01-03 1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要求,我街特编制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上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仓前街道办公室(地址:仓山区麦园路52号1座3楼;邮编:350007;电子邮箱:1516044172@qq.com;联系电话:0591-63105254、63185872;传真:0591-6318582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仓前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等有关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我街政府公开信息内容。

  (一)2022年仓山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1.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主动公开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信息3篇,工作动态78篇。

  2.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13篇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

  3.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积极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的协调联动,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开展在线访谈1次;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已完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

  4. 强化指导监督。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持续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发布政策解读1篇;并积极开展2022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回头看”。

  (二)主动公开

  2022年,我街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条(其中组织机构2条;社会保障3条;应急管理3条;抢险救灾2条;其他3条),并按要求第一时间通过“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并报区档案馆存档。 

  (三)依申请公开

  2022年,街道未收到申请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我街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五)平台建设

  一是完成仓前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二是依托“福州仓山”门户网站公开专栏,认真落实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加强信息发布审核;三是利用街道对内公开栏,季度公开接待费、日常考勤、年度考核情况、大宗物品采购等信息;四是利用街道大厅LED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最新政策法规和各种通知,增强机关政务工作透明度。

  (六) 监督管理

  及时调整本街道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审议小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由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了解群众需求,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公开的内容需继续丰富,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三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创新工作思路,更好地服务于党政和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二是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大事抓紧抓好;三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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