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901-1700-2024-0002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仓山镇
- 成文日期: 2024-12-17
- 标 题: 仓山镇关于成立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仓仓政〔2024〕129号
- 发布日期: 2024-12-1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村(居)、镇直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区民政局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仓山镇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陈 菲 党委副书记、镇长、一级主任科员
常务副组长:兰花艳 四级主任科员
副 组 长:张振宇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陈 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陈谦华 副镇长
徐 良 副镇长
俞思源 四级主任科员
组 员:罗美珍 民政办负责人
吴 勇 纪委副书记、监察组副组长
李 浩 经济办负责人
潘 辉 安办(食安办)负责人
张 帅 卫健办负责人
陈良胤 镇村建设办负责人
周 勇 环卫所负责人
陈 凤 城管中队队长
谢宇杰 平安办负责人
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主任由兰花艳同志兼任,具体业务由镇民政办负责。
二、工作职责
配合区纪委监委、政法、公安、自然资源、卫健、市场监督等部门,做好腐败问题的查处工作;围绕党员、干部职工监督检查殡葬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执行执法松软,导致问题频发、乱象丛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殡葬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的问题,认真做好自纠自查工作。专班在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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