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根据《条例》有关规定,仓山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仓山区仓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83411642,传真:0591-83437300,邮箱:csqcsz@163.com,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9号。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措施。仓山镇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在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各项规定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及时报送至区档案馆。根据区政府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的规划设置,我镇按照上级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已着重要求各个部门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已着重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要公开的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我镇将继续配合区委编办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除涉密事项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已着重要求各个部门做好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镇继续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委编办,做好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2.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我镇继续配合区委宣传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我镇积极配合区委宣传部,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领社会预期。
(3)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我镇积极配合区委宣传部,做好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
3、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培训,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为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提供标准、规范、遵循。
(2)强化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详细安排部署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陈菲同志任组长的仓山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委委员林燕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1年,我镇在仓山区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8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共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共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4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8条,其他类信息9条。
(五)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镇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同时,还通过镇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六)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今年我镇没有发布政策性文件,故没有对本级发布政策进行解读。
(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对依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镇2021年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条。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1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历年来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情况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是各部门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对《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2021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仓山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