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仓政办〔2012〕118号)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仓政办〔2012〕247号)的要求,由盖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盖山镇党政办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其他事项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子邮箱gszdzb@126.com,电话0591-83442850,传真0591-83434951。
一、 概述
公开透明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标志。2012年,我镇在省、市、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条例》的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切实推行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2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12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条。据统计,2012“福州仓山”门户网站盖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 1207人次。对于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着力从以下几点抓起:
(一)领导高度重视,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盖山镇镇长郑东平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石贤颜同志、党委宣传统战委员陈菲同志、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陈文同志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本着“主动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对虚假、不完整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不负责任的信息进行严格追究。
(二)明确各方责任,加强信息人员队伍建设。
我镇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 “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做好网络维护和实时更新,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我镇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镇党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各部门信息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情况,积极参与和支持政府项目建设。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度本镇主动公开信息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2年度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 41.67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占8.3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占8.33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占33.33%。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本镇政府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盖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镇政府还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电子屏、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镇无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办理情况。无。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相关工作人员人员队伍不稳定,缺乏有效管理办法进行约束,加之人员少、任务重等工作矛盾突出,影响和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不够,形式不够丰富,还不能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逐渐完善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利用各种场合、形式加强对全镇领导干部的宣传,积极参加由上级部门专门组织的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提升我镇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操作水平。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在进一步完善网站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途径,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保障社会公众便利获取政府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由于当前基层工作繁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和人员、经费的投入。如工作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工作经费和场所建设等方面依据《条例》要求给予细化,强化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2 |
54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2 |
54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1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6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仓山区盖山镇党政办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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