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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盖山镇 时间:2020-01-10 18:5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仓政办〔2019〕140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街道特编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并报送仓山区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子邮箱gszdzb@126.com,电话0591-83442850,传真0591-8343495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办法》精神,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为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主要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全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及时报送至区档案馆。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达100%。

  一年来,我镇切实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从为民利民便民出发,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19年度,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46条,依申请公开15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我镇进一步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加大推进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我镇对于所承担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纸质版陈放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指南标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我镇已编制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计生管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以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流程长期公布在对外公开栏 

  2.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我镇继续配合区教育部门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区卫计局做好医疗、卫生、计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固定公开栏公布乡镇新婚登记、出生、避孕节育和死亡等相关信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情况;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网上非法售药整治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公开工作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配合区农林水局和区安监局进一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突发火灾、危险品等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公布工作。同时,每季度定期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信息公开栏上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社会救助社会公开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教育领域等信息

  (三)公开制度建设,组织机构、人员及经费投入情况

  1.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研究制定《盖山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盖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

  2.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经费投入情况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力度,由盖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盖山镇党政办承担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工作变动,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单位进行调整,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计1人。2019年我镇无信息公开工作经费预算。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度本镇主动公开信息4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99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设置3条,规划计划2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3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2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8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2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1条,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2条,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1条,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1条,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1条,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2条,人事任免10条其他8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本镇政府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盖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镇政府还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0条

  5.2019年通过12345平台回复群众诉求件共7765件。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19年度本镇受申请的数量15条,历年累计受理申请的数量37。主要受理方式是网络申请,均为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15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数12件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9年,我镇累计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其中1件被依法纠错。原因为:复议人黄兰芳于2019年6月16日通过网络申请方式向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申请公开盖山投资区管委会整合后,人员遣散方案的具体内容。复议人不服我镇于2019年6月28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2019年第7号),“此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您不是利害关系人,或关联人,故无权要求获得相关补偿安置信息”答复。7月15日向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仓山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9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我镇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2019年第7号)。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无行政申诉和举报件。

  (七)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及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情况

  积极配合区政府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我镇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一直以来,镇都始终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细化主动公开的范围,同时对确定为予公开的信息予以说明理由。进一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科学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为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引用权威信息来源进行科学解读,并在政府网站和固定公开栏等平台进行公开。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积极鼓励各口办报送舆情信息,分析研判,确保发挥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下的盖山镇子网站、乡镇固定公开栏和便民服务中心等平台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接受居民的监督,并更好的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人员分工仍需明确及细化二是对财务、宗教、低保等涉及保密和个人信息的公开内容界定不明确,公开力度不大。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工作: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思路和重点;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政办公室协调、各组办所配合、纪检办督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指定专人及时做好政府信息网的信息发布与更新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由于当前基层工作繁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和人员、经费的投入。如工作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工作经费和场所建设等方面依据《条例》要求给予细化,强化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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