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要求,镇街特编制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并报送仓山区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仓山区盖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子邮箱gszdzb@126.com,电话0591-83442850,传真0591-8343495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悉心指导下,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与《办法》的各项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终高效完成了上级交付的各项任务,为全镇经济社会的稳健发展以及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支持。以下是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详细情况汇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将各类应公开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发布,确保公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同时,为了方便公众查阅,还将信息同步报送至区档案馆,进行分类存档保管。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镇始终秉持高效、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进行登记受理,并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在办理过程中,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了解其具体需求,确保答复内容准确、详实。最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均达到 100% 。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政务服务公开意味着政府将工作流程、决策依据、服务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公众透明化展示。我镇进一步配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加大推进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当民众能够清晰了解政府的工作情况,就会增强对政府的信任。例如,在一些城市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政府及时公开改造规划、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工程进度等信息,让居民切实感受到政府工作的公正与负责,从而提升了政府在民众心中的形象和公信力。
2.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优化营商环境
对于企业而言,政务服务公开能够让其更便捷地获取政策信息、办事流程等内容。以企业开办为例,一些地区公开了详细的企业开办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时限等信息,企业可以提前做好准备,大大缩短了开办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吸引更多企业前来投资兴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2)“三资”管理实施有力
全面摸排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30个村均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摸底登记表》填报并归档,完成监事长监督工作履职记录工作自查反馈。推进问题排查和整改,不断落实新增集体经济合同录入村级合同管理系统网上公开。
3.加强监督,完善制度
在镇政府一楼大厅设置意见箱,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公开政务服务信息为公众提供了监督政府工作的渠道。民众可以依据公开的信息,对政府的服务质量、行政效率等进行监督。比如在政府采购领域,公开采购项目的预算、采购流程以及中标结果等信息,能够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的发生,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
(三)公开制度建设,组织机构、人员及经费投入情况
1.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规范、及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信息,防止涉密信息泄露。
2.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经费投入情况
成立了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计1人。2024年我镇无信息公开工作经费预算。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度本镇主动公开信息1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365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0条,规划计划类0条,行政许可类0条,重大建设项目0条,为民办实事类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0条,其他类11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本镇政府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仓山区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盖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镇政府还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0条。
5.2024年通过12345平台回复群众诉求件共10366件。
(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24年度本镇受申请的数量1条,历年累计受理申请的数量80条。主要受理方式是现场申请,均为自然人依申请公开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1件,无法提供数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全年,我镇累计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其中0件被依法纠错。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无行政申诉和举报件。
(七)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及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等情况
积极配合区政府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我镇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公开的形式是否便捷、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等。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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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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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部门在政务服务公开时,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例如在一些民生政策的公开中,只公布了政策的大致内容,而对于政策的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办理流程等关键信息却未详细说明;
二是在政务服务公开过程中,部分部门对于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公众在通过各种渠道提出问题或建议后,往往得不到及时回复,导致公众参与政务服务监督和评价的积极性受挫。
(二)具体的解决方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各部门应建立严格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政务服务信息全面、准确、详细。对于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和服务事项,要将各个环节的信息都进行公开,包括政策解读、常见问题解答等,方便民众理解和办理。
二是健全互动反馈机制,建立政务服务公开互动反馈平台,安排专人负责处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公众提出的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准确回复,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以此为依据改进政务服务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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