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904-1200-2025-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建新镇
- 成文日期: 2025-03-19
- 标 题: 建新镇关于印发《建新镇2025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建政〔2025〕74号
- 发布日期: 2025-03-19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村居:
现将《建新镇2025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建新镇2025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建新镇2025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我镇森林火灾受害率降到最低限度,杜绝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思想,防止一切麻痹松懈思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形成对建新镇森林防火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组织机构
(一)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建新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总 指 挥:张艳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张 文(副镇长)
副 指 挥:刘锦勇(人大主席)
林 昊(党委副书记、三级主任科员)
郑超梅(党委宣传统战委员、二级主任科员)
林宜涛(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程章宝(建新镇党委委员(挂职)、建新派
出所所长)
郑儒晖(党委政法委员)
郑辰航(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监察组组长)
方 韩(党委组织委员)
陈天和(副镇长)
陈燕红(建新司法所所长)
陈佳峰(二级主任科员)
刘燕禧(四级主任科员)
黄玲玲(四级主任科员)
方焕钦(四级主任科员)
李 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蔡清平(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陈玉键(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苏桂铁(金山派出所所长)
黄志雄(淮安派出所所长)
肖志明(建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张 敏(安办负责人)
程 敏(镇城建办负责人)
陈 颖(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玉童(镇城管办负责人)
欧 风(镇城管中队队长)
潘荔影(镇基层党建办公室主任)
林 珑(镇宣传组负责人)
卢燕红(镇卫健办负责人)
陈 晨(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洪允燏(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刘 彦(淮兴社区书记、主任)
陈善镇(劳光村书记、主任)
邱建华(洪光村书记、主任)
杨 波(阵坂村书记、主任)
谢桂华(楼下村书记、主任)
侯盛榕(东岭村书记、主任)
刘行洲(玉兰村书记、主任)
王 楠(凤高村书记、主任)
林健诚(江边村书记、主任)
苏键明(湾边村书记)
陈伟红(建平村书记、主任)
刘用涛(红江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文同志兼任。以上组成人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的,由继任者履行职责。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按照职能分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镇森防办:负责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发布森林火警信息,搞好值班调度和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完善森林防火预案和基础设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护林员和森林防火专业队培训,保持与火灾现场及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
人武部:负责组织调动防火应急小分队、民兵参与扑救森林火灾。
派出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护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
党政办: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物资、交通、设备等后勤保障。
镇城建办:负责组织指导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为森林防火提供林区信息数据支持。
社会事务办:负责森林火灾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对受灾群众的救济安置和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抚恤。
劳动保障事务所:协助做好受灾伤残职工的就业安置。
卫生院:组织医务人员及时抢救伤病员,做好灾区防疫工作。
三、森林防火工作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二)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村居的森林防火责任人,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由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我镇的指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三)“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四、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
山林有冒烟或者失控明火等情况,应立即启动此预案。
(一)应急报告
护林员、巡查保安人员凡发现森林火情、森林火灾,要立即电话报告(1)镇森防办(张敏)、(2)属地村居责任人、(3)镇值班室(63500743)。镇森防办在收到报告后,立即向区应急局报告,同时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报告;镇值班室在接到森林火情、火灾报告后,应立即通过电话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并根据后续发展继续上报。
(二)火灾扑救
护林员和巡查保安人员在发现火情、火灾,并向相关人员报告后,应立即开展应急扑救,疏散无关人员。镇森防办在收到山火报告后,要立即通知待命扑救力量带齐装备前往扑救。属地村居书记在收到山火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村里扑救人员前往扑救。
扑救期间根据火情大小,必要时要向周边村居申请支援。若火情过大或发生火场跨镇行政界限,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情况,应及时请求区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区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若有专业扑救人员到场,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开展扑救,村居安排护林员或熟悉地形人员为扑救人员导航,由属地村居负责现场扑救人员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合镇森防办工作人员做好群众疏散工作。镇森防办应急人员在扑救人员到场后负责介绍现场情况,并继续做好群众疏散工作。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区森防指调查处理。
(三)其他要求
1.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森防办联系电话和镇值班室电话必须全天保持畅通,保证随时与上级部门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2.镇森防办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装备的准备。
五、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培训演练
大张旗鼓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细则》,在重要交通要道,进山路口,设立宣传牌、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并出动宣传车、广播等,大造舆论,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要加强学校学生教育,制定乡规民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应急培训演练工作。
六、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一)强化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严防脱岗漏岗,并建立信息报告反馈制度。
(二)加强防火巡查。护林员坚持每天巡山护林,发现火烟,火情立即赶到现场并加以扑灭,不能扑灭马上汇报村居、单位值班室。
(三)扑救措施。各有关村居、单位均组织20—30人扑火队伍,配足扑火工具,扑火工具要专人管理,并且各有关村居、单位每天有专人值班,接到护林员报告后,立即组织扑火队伍上山灭火,同时上报镇政府值班室。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天均有领导带班,镇干部值班。接到火情报告后,应与驻军部队、发生火情附近的村居、单位保持联系,在火情不能控制时,组织驻军部队官兵、镇扑火队伍和附近村居、单位的扑火队伍上山,同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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