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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建新镇 时间:2014-01-21 10: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仓政办【2013】209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上报福州市仓山区政府办公室、区数字办及区档案馆存档、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仓山区建新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话0591-63339909,传真0591-83742554,邮箱xxgk_jxz@126.com,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塘街馆后42号建新镇人民政府。

  一、概述

  建新镇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项规定的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镇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由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指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材料的收集、公布、归档及审议和监督检查工作,并适时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公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及网站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级管理,严格把关,确保应公开的信息一件不少,该保密的一个不漏,并做到及时、准确。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作出了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 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3、做好宣传,突出实效。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组织集中学习《条例》,不断提高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度我镇主动公开信息60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46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全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占21.67%;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5条,占8.3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占8.3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占3.3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5条,占58.33%。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镇政府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镇政府还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3年,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为零。历年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镇政府及各部门未收取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十分重视网站和信息公开咨询服务,2013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历年也均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好;

  二是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

  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2014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

  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建新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特别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0 46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0 46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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