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20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仓政办〔2020〕200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由临江街道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栏目中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开,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窑街5号,电子邮箱ljjdbg@163.com,电话0591-83437347,传真0591-83436539)。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2020年度,临江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上报公开信息,有序、有效的推进临江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将责任压实、将工作压细,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知晓政府工作情况、进程。二是成立领导小组,监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重点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公开及时、公开真实。
2.严格制度管理,做到信息公开常态化。2020年,临江街道严格按照《条例》、《公开办法》等文件开展工作。采取定期督查、年终进行绩效测评等方式,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3.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安全、高效开展。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工作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对照《条例》内容,街道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不断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建设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4.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临江街道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通用载体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方面,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网站,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对临江街道的各项事业活动及时上网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街道通过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为民办实事类1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历年及2020年度,街道未接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仓山区临江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仓山区临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临江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街道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在仓山区档案馆提供查阅三种公开类型。
(六)监督保障机制
街道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街道机关效能建设考核、依法行政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考评工作,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2 |
0 |
4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 |
3601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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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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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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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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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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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目前临江街道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制度建设、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二)是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网内容建设,突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等内容,确保公开内容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和政务公开工作全环节。
(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临江街道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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