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街道特编制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将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并报送仓山区档案馆,方便群众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仓山区三叉街街道办公室(地址:三高路152号海通广场1号楼9层,联系电话/传真:0591-8343898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三叉街街道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以及国家、省、市、区有关工作的部署,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各项规定,立足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渠道,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街道在仓山区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7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3条。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并公布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2021年三叉街街道主动公开信息2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共计449条。其中机构设置、职能类信息1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0条,规划计划类2条,突发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类6条,民政扶贫社会保障就业类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1条,科教文卫类0条,其他类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2021年度三叉街街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0件,历年办理件数为0件。
(三)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以今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为指导思想,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共开、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事项纳入街道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细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内容,按照工作职责划分,把具体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要求各口办落实专人负责跟进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推进办事公开。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重点在公开办事程序和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完成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细化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流程,坚持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办事环节详细告知群众,不断创新服务特色,拓宽服务渠道,力求达到服务“零距离”、办事“零差错”、群众“零抱怨”的目标。完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通过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及时报道政策解读,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
(五)政务公开监督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不断强化各口办、各社区的意识,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监督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各口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办,推动各口办自觉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和存在问题的自查整改,形成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二是组织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工作。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调查问卷,及时向群众发放并收集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有效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增强了政务工作人员的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推进。三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受理举报联系方式,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反馈制度,被追究责任的相关口办及其工作人员,要及时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并将改正情况书面报告街道纪工委备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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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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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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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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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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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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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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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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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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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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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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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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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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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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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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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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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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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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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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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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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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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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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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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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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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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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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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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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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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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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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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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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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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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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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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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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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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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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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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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激励机制还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还有待加强等问题,这些有待于今后加以改进。我街道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精神,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整改措施,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一是增强有关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细化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办理流程,避免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司法诉讼;
二是由近及远全面梳理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街道纪工委将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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