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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912-1100-2021-000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上渡街道
  • 成文日期: 2021-09-29
  •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上办〔2021〕58号
  • 发布日期: 2021-09-2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仓上办〔2021〕58号
来源:仓山区上渡街道 时间:2021-09-29 17:58

  街道各部门、各社区:

  国庆假期将至,人员流动加大,旅游、探亲、聚餐等活动增加,疫情防控压力持续增大。为更好落实“快、严、实、细"的防控要求,全力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防控形势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国家工作组的有力指导下,目前我省疫情防控已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基本阻断疫情社会面传播。但仍要清醒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落实“四早“要求和“四方责任",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节日期间疫情传播风险。

  二、加强重点区域来榕人员管理

  对黑龙江省和我省莆田、厦门、泉州、漳州等地市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榕人员,要严格落实集中隔离措施。上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低风险地区返榕人员,提供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示健康绿码,可允许自由流动。引导市民国庆出行出游前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变化情况,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要注意按规范做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记录好健康状况、活动轨迹,返榕后及时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居)。

  三、落实重点场所疫情管控措施

  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店面、诊所等重点场所的督查,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不聚集、一米线”、通风换气、清洁消毒、减少人员聚集等防控措施,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

  四、引导市民做好防护

  要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引导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做好各项个人防护措施,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有序流动,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减少与他人交流;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减少前往封闭场所,避免人群扎堆,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保持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不随地吐痰等良好卫生习惯。室内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

  五、抓好日常值班值守

  为确保国庆假期疫情防控指挥体系有序高效运转,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等制度,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密切跟踪疫情形势,全时待命,确保出现问题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处理。

  上渡街道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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