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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3100-0100-2021-0000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政府
  • 成文日期: 2021-02-01
  • 标    题: 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仓政综〔2021〕32号
  • 发布日期: 2021-02-05
  • 有 效 性: 废止
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通知
仓政综〔2021〕32号
来源:仓山区 时间:2021-02-05 11:53

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21年春运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为统筹做好我区2021年春运工作和春运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根据国家及省、市部署要求,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一)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各单位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春运头等重要的大事,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持续强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并防”,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要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准备,强化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因春运扩散。

  (二)科学研判春运形势。今年我区鼓励群众在工作地过年,减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预计我区春运出行人数将显著低于常年,春运供需总量矛盾呈缓和趋势,客运压力将减轻,高铁出行比例进一步提高,小客车出行人数将明显增加,恶劣天气、农村道路存在的安全风险不容忽视。

  (三)健全协调工作机制。为统筹做好2021年春运各项工作,区政府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余垂霄副区长任组长,区建设局林松安局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领导组成(详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区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监测分析,强化督促检查,做好春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科学做好疫情防控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要督促道路水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汽车租赁等领域经营者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2021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的规定,严格执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规定,严格落实乘客测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信息登记、发热乘客移交等工作要求。铁路、邮政领域各单位要根据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管理局要求,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列车超员率,进站候车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加快推动“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

  (五)加强从业人员防护。加强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工作,所有春运一线服务人员必须要规范佩戴口罩,同时督促要求旅客全程佩戴口罩;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开展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抓紧推进客运一线服务人员疫苗接种组织工作,在知情自愿的基础上,力争春运开始前实现“应接尽接”。

  (六)强化防控检查指导。加大节假日期间执法监督力度,对场站、码头和交通运输工具的防疫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优化查验健康码等服务,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相应等级的防疫要求,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隐患。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春运疫情防控指导,及时通报疫情信息,指导重要交通枢纽设置隔离区(留验站)。

  (七)完善疫情处置预案。充分总结评估前一阶段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局部突发疫情可能引发的交通管控、检查升级、客流突变、车次航班停开等情形,提前制定有关应急预案。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采取加大消杀力度、降低客座率等更严格的防控措施,必要时依法依规减少或暂停客运班线或航线。

  ()落实物资设备保障积极落实防疫物资保障,清点补充现有防疫物资,确保体温监测仪、消毒剂、洗手液、口罩、防护手套、面罩等物资充足,确保防疫物资处于有效期或正常运转。全面开展设备检查维修,并按照秋冬季疫情防控要求保持各场站通风、空调系统安全运转,保持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

  三、合理组织运输力量

  (九)积极引导错峰出行。人力资源、教育、文旅等部门要做好职工错峰放假、高校学生避峰开学、景区限量预约错峰接待等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引导旅客错峰出行,不出入中、高风险地区。公安、交通部门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及时预测发布热门目的地、交通枢纽客流量、道路拥堵等信息,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减少人员聚集。

  (十)切实加强运力保障。要指导各客运企业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及时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客出行。铁路要充分利用高铁输送能力,增加重点方向、客流集中地区的客运能力。要充分考虑大量群众将留在工作地过节的特点,切实加强公交、出租、轨道等公共交通服务保障,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运力和从业人员充足。铁路等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提供班次、客流量等到达信息,切实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保障旅客便捷有序出行。

  四、全力保障春运安全

  (十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深刻汲取今年以来我省发生的事故教训,全面推动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冬季和节日期间事故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把道路交通、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作为整治重点,落实好节日期间停产停工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要求,组织开展春运安全检查,严防车辆、驾驶人“带病”运行。强化“两客一危”、重型载货汽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监管,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违法载人以及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强化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要强化网约车平台公司运行风险管控,严格规范派单管理,规范车辆安全要求,保护乘客安全。

  (十二)做好道路治堵保畅。各单位要提前对春运易拥堵缓行路段开展排查,深入分析致堵原因,分类制定疏导、绕行等应对方案,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合理安排市政道路养护施工,尽量避免在出行高峰期进行养护作业。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十三)及时应对恶劣天气。各单位要结合气象信息,及时发布车次调整信息,引导旅客有序流动。火车南站发生大面积延误时,要及时调派力量,做好引导疏散,避免出现大规模人员(车辆)滞留增加疫情防控难度。公安和交通管理部门要建立恶劣天气应急联合指挥机制和路警联动处置机制,共同协调做好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和校车等重点车辆,健全企业营业执照登记、车辆登记、道路运输资质信息交换机制,排查“黑企业”、“黑客车”, 特别要加大对异地开行的大中型客车的监管力度,加强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治理,依法打击酒驾醉驾、水上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黑车”“宰客”等违法活动,增强群众出行安全感。依靠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时劝导、纠正农村面包车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精准提升春运服务

  (十)优化售检票服务要指导各运输企业增设临时售票点,延长售票时间,拓展线上服务范围,大力推广电话订票、互联网售票,为相对集中的务工人员、学生等提供团体订票服务,想方设法为群众提供“无接触”购票服务;充分发挥电子客票优势,增设自动检票机、安检仪,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

  (十六)优化交通场站服务。车站、码头等枢纽场站要进一步改善旅客候乘环境, 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配备消毒用品、口罩等防护物资,便于旅客临时购买或取用。客运枢纽要规范引导标志,设置急客绿色通道,优化安检、换乘、行李领取等流程,减少旅客进出站拥挤和站内聚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增设必要的服务台和流动岗。

  (十七)优化重点群体服务。充分考虑老年人在智能技术方面的困难,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健康码”代办代查、人工售检票、咨询指引等服务,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正常出行。落实军人优待规定,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其随行家属提供优先优待服务。主要枢纽场站要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乘区和医疗服务点。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在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协调开行专车,根据需要组织开行农民工返乡和回城“点对点”包车运输。要指导公交企业结合高校放假和开学集中出行的特点,组织车辆为学生提供校站间的公交接驳服务。

  (十八)规范实施志愿服务。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倡导发动、安全第一,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因地制宜、大站为主,岗位、优化服务的原则,稳妥开展春运志愿服务“暖冬行动”。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宣传提醒、咨询指引、票务协助等实际需求,精准确定岗位,加强规范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上岗”和“谁使用、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切实加强志愿者防疫及服务保障。

  六、营造良好春运氛围

  (十九)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加强对春运舆情的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热点焦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人民群众对春运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 要深度挖掘春运素材,突出反映疫情防控举措、春运感人事迹等。

  (二十)推进诚信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交通运输领域失信专项治理,强化信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依法依规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开展失信惩戒。在车船站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信用宣传活动,展示信用建设成效和典型案例,提升广大旅客文明诚信意识。

  (二十一)关爱一线职工。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大对坚守春运工作一线职工的关怀,结合工会“两节”送温暖活动,组织力量深入车站、码头、车厢,对坚持在春运一线和疫情防控一线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增强职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七、保障春运信息畅通

  (二十二)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数据和信息,保持上下沟通顺畅;要依托服务监督电话,畅通意见反映、投诉举报的渠道,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做好解释沟通,及时化解矛盾。

  (二十三)按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与区春运办保持紧密联系和配合,积极开展各项春运工作并加强工作信息报送。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将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工作总结)报区春运办(联系人:郑倩舒,联系电话:63005615、15005044241邮箱:csqjtk@163.com)。

  附件:仓山区2021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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