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3100-0200-2024-0001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12-26
- 标 题: 关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仓山民宿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仓政规〔2024〕3号)的补充通知
- 发文字号: 仓政规〔2024〕6号
- 发布日期: 2025-01-0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委、办、局(公司),福州新区仓山功能区综合协调处,金山工业园区:
根据福州市关于民宿发展的最新要求,现将《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仓山民宿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仓政规〔2024〕3号)第四条第2点“民宿经营者向所在镇街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仓山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进行联合现场核验,对符合条件的民宿予以登记”中的“现场核验”修改为“现场查看”,同时删除“对符合条件的民宿予以登记”的表述。
本补充通知的有效期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仓山民宿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仓政规〔2024〕3号)的有效期一致。
特此通知。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