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3100-1100-2024-0000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政府
- 成文日期: 2024-03-20
- 标 题: 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 发文字号: 仓政综〔2024〕71号
- 发布日期: 2024-03-26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榕政〔2024〕1号),决定于2024年4月21日上午组织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试鸣期间,全市一切活动照常,请广大人民群众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我区各镇(街)、村(居)及单位要结合试鸣防空警报工作,加强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现将试鸣防空警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防空警报时间
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03分。
二、试鸣防空警报范围
仓山区全区域。
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1.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特此通告。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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