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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09-01-26 00:00 | 来源: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其他事项等情况,其中统计数据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布,具体联系方式:邮箱fzcsxxk@163.com,电话0591-83139830,传真0591-83442644。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条例》颁布后,区政府即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确定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了以黄平区长任组长、潘仰武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区政府信息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实施。各机构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开展工作,由区数字办负责平台搭建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由办公室秘书科负责联系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由区法制办负责制定相关职责制度,由区信息科负责指导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全区各相关单位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初步建立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上级的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于2008年2月份制定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目录、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目录编制的原则、入编范围、编制内容等,并广泛征集全区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系统编制了《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单位代码,从而使两级政府全面启动开展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统一规则分别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区政府通过专项检查和现场指导督促各单位强化落实,同时还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全区各级各部门已全部按照要求编制好《指南》和《目录》,并将及时清理审核的政府信息上网发布。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情况

  区政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相应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准备工作的报告》等一系列推进工作的相关文件,切实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还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暂时设立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具体工作流程,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同时,区政府办从2008年4月1日起全面启用新版发文单,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范围,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投入2万余元经费对区政府的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按照上级的规范要求建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条例》的顺利施行提供可靠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为使《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区政府先后派员参加了省市办公厅举办的《条例》学习培训班,组织全区有关人员收看了国务院赵晓光司长的电视电话会议讲话,并相应举办了一期全区性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处处长和市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进行授课辅导,全区140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此外,各单位的公务员也积极参与到网络学习培训活动中,并通过了网络学习考试,有效提升了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全新工作的认知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目前本级政府已完成主动公开的信息数为434条,区直各相关部门完成数为1496条,各镇街完成数为96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本级机构职能类信息为152条,政策类信息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9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7条,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6条,民政扶贫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4条,科教文卫类信息8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40条。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目前已完成2003年全年548条政府信息的清理,确定主动公开数为128条,依申请公开数为80条,不予公开数340条;完成2007年655条政府信息清理,确定主动公开数为189条,依申请公开数为105条,不予公开数361条;完成2008年626条政府信息清理,确定主动公开数为95条,依申请公开数为50条,不予公开数481条;由于我区2004年前的政府信息资料无电子文档,清理工作进展较为缓慢,目前正在清理2004年568条政府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

  区政府及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两馆查阅场所尚未建成。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目前区政府从网站上收悉依申请公开数一件,主要是锅炉厂下岗工人徐小香需了解如何得到补助一事,未提出查阅相关政府信息,只是要求提供帮助。区政府在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后现场给予答复,并帮助联系相关劳动保障部门给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及时必要的帮助。当事人徐小香现问题已得到解决。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条例》自去年颁布以来,各级各部门均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但由于对这项全新的工作认识不足,造成工作失衡。特别是少数单位领导干部对《条例》内容的学习不够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工作上的被动。有的单位虽然也成立了领导、审议和监督小组,但没有较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有的单位虽然指定了专人负责,但没参加学习培训或疲于应付,迟迟无法开展工作。目前,尚有贸发局、地税局、国土分局、信访局等单位未按时完成公开工作,影响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推进。

  (二)任务目标还不够明确。在准备工作中许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达到什么目标,做到什么程度,没有明确的思路。目前许多单位还只是停留在准备工作阶段,对《条例》规定的“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工作机构具体职责模糊不清,缺乏创新探索意识,工作较为被动。

  (三)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目前全区清理2006年以前的政府信息工作进展缓慢,许多单位没有及时完成任务。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过程中还存在标准不高、不够细致等问题。许多单位对公开范围没有有效把握,公开属性较为粗略;有的对索引号的编制、分类及用途较为模糊,达不到规范化的要求;区政府由于办公场所迁移等客观因素,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尚未开展。这些问题给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带来一定的影响。

  (四)加强改进的举措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或法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逐渐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规范目录和指南,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不断规范、优化申请处理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行业政府信息,从而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水平。

  3、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针对日常工作流程、公开与不公开的把握、民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维护方面依据《条例》和客观事实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职责,逐步完善工作程序和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五)几点建议

  1、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由于当前基层的工作重心和重点工作繁杂等原因,相对而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在如何做好此项工作上还缺乏有效办法和经验。

  2、加强人员、经费投入,对基层的配套工程给予有效规范和有力支持。如工作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工作经费和场所建设等方面依据《条例》要求给予细化,强化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福州市仓山区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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