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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14 00:00 | 来源:政府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0〕244号)的要求,由仓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政府办公室信息科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政府信息公开存在问题及其他事项等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发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具体联系方式:电子邮箱fzcsxxk@163.com,电话0591-83139830,传真0591-83442644。

  一、概述

  2010年,我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情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确保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主动作为,加强指导,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年初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加强培训,稳定人员队伍等明确的工作思路,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逐级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51个,其中区级部门38个,镇街13个。

  (二)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区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2007年以来的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已全部公开。二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在“福州仓山”网站开设“政府采购招标”专栏,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目前已主动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56条。

  (三)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信息。认真梳理2005年以来的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涉及民生的专项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加强对重大规划的解读、公开工作。二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坚持及时发布我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五大战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等建设进展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重点项目专栏,及时公开重点项目建设的相关信息。三是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加快建设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依托互联网构建虚拟审批服务平台,全面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提供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网上投诉等服务,方便公众办理,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截至2010年底,区级系统受理审批件突破1.6万件,时限内办结率达98.9%。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全面公开依法行政类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对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等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年检结果信息等,依申请公开企业注册登记等相关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主动公开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罚信息和安全生产检查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2010年主要是指导乡镇、街道及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的调整,对各单位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过程给予了充分的指导。区政府在6月份组织了一期全区性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进一步强化了网站专栏的建设。据统计,2010年“福州仓山”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0443人次。二是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因地制宜,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继续提升政府公示栏、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

  (六)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情况

  区政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坚持撰稿人、科室负责人、办文人、保密员、签发领导等多级审签制度,有效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在专栏建设方面,区政府及时收集并反馈意见箱中的留言,采纳群众中肯意见,指导群众有效查阅政府信息并处理申诉,较好地深化了公众参与的功能,充分发挥了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同时,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均能得到及时规范答复。201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22件,其中信函1件、网站申请2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解决。一年来,区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作,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并抓紧建立评议考核保障等相关制度,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0年度我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信息1449条,其中,区本级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数为57条,区直各相关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数为888条,各镇街完成数为50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0年全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227条,占15.67%;政策、规范文件类信息58条,占4%;规划计划类信息65条,占4.5%;行政许可类信息273条,占18.84%;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5条,占1.7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7条,占1.1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4条,占1.6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91条,占6.2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37条,占16.36%。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区政府及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在政府门户网站“福州仓山”中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体现。区政府还通过办公大楼电子信息屏和政务公开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无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21件,政府工作部门收到1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21件,占95.45%;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4.55%。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26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0年,我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2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22件。在22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1件,占4.55%;“同意部分公开”16件,占72.72%;“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5件,占22.72%。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区政府办公室转发了《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事项、收费标准予以了明确。为方便群众,2010年我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在思想认识方面,部分单位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畏难情绪,浅尝辄止,经费与人员不够落实,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加强。二是基层相关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人员队伍不稳定,缺乏有效管理办法进行约束,加之人员少、任务重等工作矛盾突出,影响和制约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三是公开目录编制还不够科学,政府信息分类的科学性还有待提高。基层相关长效工作机制还不够健全,配套措施未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四是在工作成效方面,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现象。部分单位的工作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人员疲于应付,较为被动,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缓慢,与《条例》的标准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或法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逐渐完善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深化公开内容,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不断规范、优化申请处理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行业政府信息,从而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水平。

  3、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针对日常工作流程、公开与不公开的把握、民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维护方面依据《条例》和客观事实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职责,逐步完善工作程序和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由于当前基层的工作重心和重点工作繁杂等原因,相对而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比较薄弱,在如何做好此项工作上还缺乏有效办法和经验,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加强

  相关业务培训。其次是加强人员、经费投入,对基层的配套工程给予有效规范和有力支持。如工作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工作经费和场所建设等方面依据《条例》要求给予细化,强化基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附表

      

计量

单位

2010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57

878

  其中:1.网站公开

57

878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1

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1

2

  5.信函申请数

0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1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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