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的要求,由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电子邮箱fzcsxxk@163.com,电话0591-83139153,传真0591-83139197)。
一、概述
2013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打好“五大战役”、落实“十二五”规划的战略部署和我区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以服务建设发展大局为中心,以服务社会信息需求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仓山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抓好工作落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主要情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力度,年内新增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挂靠区数字办,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因人员工作变动,年内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小组、监督小组进行及时调整,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
3、今年3月和9月,分别对辖区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和镇街组织了2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主要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后台操作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以及保密审查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同时针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有效整改,切实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二)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根据《仓山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由区发改局牵头制定了《仓山区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依托“福州仓山”门户网站,公开了项目审批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信息。二是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不断完善网上服务平台,提供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网上投诉等服务,方便公众办理,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截至2013年底,全区共有22个单位197项审批项目,通过定制的流程纳入系统开展网上审批服务。2013年,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受理审批申请12342件,办结11797件,时限内办结率99.9%。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区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我区自2008年以来的《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的报告》已全部公开。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根据《福州市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仓山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由区房管局牵头制定了《仓山区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在“福州仓山”门户网站上增设了“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两个专栏,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退出情况等信息,进一步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全年我区已公布保障性住房类信息35条。
4、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根据《福州市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方案》要求,我区及时调整了“福州仓山”门户网站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栏目,公开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食品安全政策法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行政执法、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信息、食品安全常识等信息,并公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二是区卫生部门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公开,特别是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实时动态查询。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审核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梳理行政权力,规范审批程序,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环保核查规章制度和核查工作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根据福州市环保局《关于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榕环保综〔2013〕162号)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公开。及时公布辖区内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信息,提高处理透明度。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根据《仓山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由区安监局牵头制定了《仓山区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在区安监局网站增设“安全生产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了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培训演练、应急常识及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根据《仓山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由区物价局牵头制定了《仓山区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及时公开涉及民生、涉企和涉农等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以及价格与收费专项检查情况。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根据《仓山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由区房管局牵头制定了《仓山区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依托“福州仓山”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发布房屋征收项目信息、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补偿方案、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等信息。2013年全年已公布房屋征收类相关信息29条。
9、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仓山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分别由区教育局、区文体局牵头制定了《仓山区推进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方案》和《仓山区推进公共文体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在区教育局网站首页增设“招生考试”、“财务管理”两个新专栏,公开了2010年以来区属各学校(单位)学校招生考试信息以及收费情况,2013年已公布的相关信息共计512条,其中招生信息203条,财务经费类信息309条。
(三)持续推进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信息。将涉及民生的专项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加强对重大规划的解读、公开工作。2007年以来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已全部公开。二是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年检结果信息等,依申请公开企业注册登记等相关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主动公开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罚信息和安全生产检查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四)继续推进政府政策制定过程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依法行政类信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013年对职权公开栏目进行了升级改版,相关行政机关对职权公开项目重新进行编制,并准确公开,以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继续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改版。指导各镇街以及区直有关部门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实各公开目录信息。据统计,2013年“福州仓山”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24184人次。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建设。各镇街以及区直有关部门已按规定格式要求将2012年1月1日起生成的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按要求报送区档案馆。
(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区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强化组织领导,主动作为,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了《仓山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切实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指导全区各镇街以及区直有关部门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将责任明确到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主管部门与相关责任单位均能按照《仓山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开展工作,形成有组织、有机构、有专人、有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区政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坚持撰稿人、科室负责人、办文人、保密员、签发领导等多级审签制度,有效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在专栏建设方面,区政府及时收集并反馈意见箱中的留言,采纳群众中肯意见,指导群众有效查阅政府信息并处理申诉,较好地深化了公众参与的功能,充分发挥了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同时,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均能得到及时规范答复。一年来,区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作,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并抓紧建立评议考核保障等相关制度,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3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8条,其中,各镇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9条,区直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9条。我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5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3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250条,占17.39%;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条,占1.39%;规划计划类信息31条,占2.16%;行政许可类信息73条,占5.08%;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1条,占4.2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5条,占1.0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8条,占0.5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08条,占7.5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44条,占23.92%。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福州仓山”门户网站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区档案馆、区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供市民进行政府信息查阅。
1.“福州仓山”门户网站。2013年我区通过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38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24184人次。
2.公共查阅点。区档案馆内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要求各镇街及区直有关部门主动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追溯补充完整至2012年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据统计,2013年通过公共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的有38人次。
此外,2013年我区还通过新浪、腾讯两个政务微博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其中各镇街收到38件,区直有关部门收到20件。当面申请数5件,占8.62%,信函申请数6件,占10.34%,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47件,占81.34%。我区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1件,其中各镇街收到87件,区直有关部门收到3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13年,我区受理5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58件。在58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9件,占15.52%;“同意部分公开”5件,占8.62%;“其他答复”44件,占75.86%。
(三)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3年我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项。截至2013年底,我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单位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主动性较为欠缺,强调困难和问题的较多,想办法从自身去解决问题的较少,有“等、靠、要”的依赖性思想。二是基层相关工作人员队伍配备较为薄弱,人员频繁变动,素质参差不齐,思想不稳定,人员少、任务重等工作矛盾较为突出成为了影响和制约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的主因。三是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现象。部分单位的工作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人员疲于应付,较为被动,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缓慢,与《条例》的标准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从长远机制入手,着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机制。切实发挥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或法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逐渐完善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过程。拟举办一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不断规范、优化申请处理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行业政府信息,从而提高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水平。
3、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针对日常工作流程、公开与不公开的把握、民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维护方面依据《条例》和客观事实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职责,逐步完善工作程序和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说明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438 | 1055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438 | 1055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58 | 12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5 | 11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47 | 94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6 | 16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58 | 12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9 | 39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5 | 15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7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44 | 6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2668 | 11089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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