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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15-01-26 10:27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督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4〕170号)的要求,由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上公布,并报送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电子邮箱fzcsxxk@163.com,电话0591-83139153,传真0591-83139197)。

  一、概述 

  2014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严格按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抓好工作落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主要情况如下: 

  (一)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必然要求。我区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1、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力度,2013年12月31日,根据仓委编[2013]46号文件精神,设立信息公开科,挂靠区数字办,并增加人员编制,承担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因人员工作变动,年内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小组、监督小组进行及时调整,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 

  3、对辖区政府信息公开职能部门和镇街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主要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后台操作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以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同时针对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有效整改,切实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按照榕政办〔2014〕82号文件要求,我区认真研究制定了《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仓政办〔2014〕78号),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配合区效能办开展信息公开察访核验工作,对于落实不到位的部门,予以督促改正,推进工作任务的落实。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区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平台,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等。2014年,累计网上收件61594件,办结61379件,办结率99.65%。 

  (2)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我区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项目、处罚依据等,依法全面公开处罚的流程,及时公布处罚结果,在门户网站设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栏目,公开我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852项。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区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和“部门财政预决算”栏目。按照省市财政部门部署,由区财政局牵头,先后公开了《关于仓山区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3年区本级决算(草案)及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仓山区区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3年仓山区区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同时要求全区各部门以政府门户网站等为主要渠道,按时公开2013年度决算及2014年度预算及“三公”经费2013年度决算数及2014年度预算数,具体细化到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因公出国(境)等经费。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区审计局今年开展了对镇街及区直部门会议费及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揭露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促进规范运行经费管理,并将相关审计工作动态及时公开,让公众了解最新审计动态。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征地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征地公告及补偿标准”栏目,及时公开我区征收土地公告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征收与补偿”栏目,及时公开我区房屋征收告知书、评估机构选定、法规政策、补偿方案及征收决定等信息,让公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 

  (3)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栏目,及时公开我区保障房年度建设计划、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让公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 

  (4)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今年3月,我区制定了《福州市仓山区区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福州市仓山区区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各部门均按照该办法规范采购流程,报仓山区采购办进行采购,相关采购信息均在仓山区采购网向社会公示。 

  (5)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按照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的有关要求,由区发改局和监察局牵头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立足于加强和改进项目管理水平,以项目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实现项目管理和信息公开两结合、两促进。2014年,我区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1232条。 

  4.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由区科技局牵头,制定了《仓山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并及时公开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年度立项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安排、年度验收项目情况等信息。 

  (2)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我区坚持贯彻医疗卫生服务“便民、利民”的原则,主动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的公开,按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医疗领域”专栏进行栏目调整,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并由区卫生局牵头,及时公开辖区各基层医疗机构的布点、人员情况及各项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等服务信息 

  (3)就业信息公开。按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就业领域”专栏进行栏目调整,推进就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服务信息。 

  (4)社会保障信息公开。按要求对区政府门户网站中“就业领域”专栏进行栏目调整,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优待的办事机构、政策通知、办事指南等服务信息,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 

  5.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1)环境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生态仓山”、“安全生产”等栏目,由区环保局牵头,及时公开空气和水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环境监管、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等信息。 

  (2)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栏目,由区安监局牵头,及时公开安全检查结果、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等信息。 

  (3)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由区食药监局、卫生局牵头,公开食品药品政策法规以及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执法情况等信息。 

  (三)继续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指导各镇街以及区直有关部门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实各公开目录信息。据统计,2014年“福州仓山”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22341人次。二是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我区通过“仓山发布”政务微博,积极与网民互动,在信息公开、倾听民声、为民解忧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四)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区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强化组织领导,主动作为,落实责任,积极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了《2014年仓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安排》,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为仓山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目前,牵头单位与相关责任单位都能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明确分工、协同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年来,区政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作,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并建立了评议考核保障等相关制度,有效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7条,其中,各镇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1条,区直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6条。我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4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218条,占16.9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1条,占2.41%;规划计划类信息37条,占2.87%;行政许可类信息137条,占10.64%;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6条,占2.80%;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条,占0.5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占0.3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03条,占8.00%;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33条,占18.10%。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福州仓山”门户网站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区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供市民进行政府信息查阅。

  1.“福州仓山”门户网站。2014年我区通过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7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22341人次。

  2.公共查阅点。我区认真做好已发布信息的梳理工作,确保该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移交到位。对今年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符合法定移交时限,便于公众查阅。同时,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区档案馆工作的监督检查,每个季度对报送不及时不规范的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各部门及时规范送交。据统计,2014年通过公共查阅点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的有21人次。

  此外,我区还通过新浪、腾讯两个政务微博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计542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4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其中各镇街收到8件,区直有关部门收到26件。当面申请数9件,占26.47%,信函申请数7件,占20.59%,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8件,占52.94%。我区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5件,其中各镇街收到95件,区直有关部门收到6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房屋档案、文物保护等。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14年,我区受理3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34件。在34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15件,占44.12%;“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2.94%;“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8件,占52.94%。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4年我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6件,该6件均胜诉,无行政复议件,无举报件。截至2014年底,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提起行政诉讼6件,无行政复议件,无举报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基层相关工作人员队伍配备较为薄弱,目前,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全都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现象。部分单位的工作机构职能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人员疲于应付,较为被动,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缓慢,与《条例》的标准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从长远机制入手,着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作机制。切实发挥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能,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时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民或法人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有效的服务。继续完善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二是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针对日常工作流程、公开与不公开的把握、民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维护方面依据《条例》和客观事实进行深入分析研究,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职责,逐步完善工作程序和内容,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说明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87

1184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287

1184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4

15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9

20

     2.网上申请数

18

11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7

2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4

15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5

5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16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8

78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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