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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办 时间:2017-01-19 17: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6〕104号的要求,由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电子邮箱fzcsxxk@163.com,电话0591-83139153,传真0591-83139197)。 

  一、概述 

  2016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办法精神,严格按照《福州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抓好工作落实,制定印发《仓山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主要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区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及时报送至区档案馆。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达100%。同时,抓住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的契机,重新对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规划设置,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的科学性,细化网站栏目任务分工,推进涉及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扶贫救助、就业创业、住房、教育、行政审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一是区级政府工作部门及镇街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印发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及区政府门户网站公《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仓山区区直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仓政办〔2015〕92号)《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仓山区区直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仓政办〔2015〕207号)《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仓山区镇街权责清单的通知》(仓政〔2016267号),公布区直部门行政权力事项2426项区直部门责任事项3018项乡镇政府权责事项191项区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负责的权责事项441项街道办事处权责事项135项(含金山街道特有事项11项)二是政府工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印发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福州市委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仓政办〔2016〕182号)、《仓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级前置审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仓政综2016155号),取消和暂停实施18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58项前置审批条件,简化26个事项办理环节,取消6份申请材料,落实16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多点办理,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保留50项,调整4项。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1)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制定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仓政办〔2016〕59号,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  

  (2)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被处罚单位无过错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案件,主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等多种平台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2016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监管执法信息94条。 

  (3)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公示对企业做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2016年共归集并公示相关信息1530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207条、行政许可变更信息37条、行政处罚信息76条、抽查检查信息200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10条。 

  (4)做好各级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征集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与做好“双公示”工作的通知》(榕发改体改〔2016〕19号)要求,认真做好我区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印发《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任务分工实施意见>的通知》仓政办〔2016〕132号),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 

  3.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要求各行政审批部门办理事项全部进驻网上审批系统,实现部门内部从受理到办结各环节的网上流转审批,节约审批服务资源。积极做好网上审批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业务互联互通工作,提供“三星”及以上服务事项403项,实现业务数据及时上传,办事企业、群众可直接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查询所有区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直接在网站上申请办件预审。将网上审批系统延伸至镇街,将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纳入网上审批系统管理,通过网上电子监察对各镇街审批服务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推行阳光政务。 

  4.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抓紧做好《仓山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起草和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编制《仓山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政策汇编》并印制1000份,分发到镇街,下发到企业。同时,将该政策汇编文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并设置“服务工业企业”专题,发布我区服务企业政策通知信息6条 

  2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转载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通知》(国办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5号)等文件,加大负面清单制度的宣传力度。 

  3)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建设项目”专栏下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进展”及“相关政策”等子栏目,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计划建立PPP项目库,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PPP项目招商信息和进展情况,做好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我区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和中标信息主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小型工程招投标项目招标和中标信息主要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和中标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公开栏公开。2016年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共完成公开招投标项目57项,其中,政府采购43项,小型工程招投标14,都已在网上公开。 

  5)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转发涉及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税收政策措施,并公开本级2016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56家,涉及各类收费项目31项,以及区内169家民办教育机构的收费情况。 

  6)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预算审议、运营状况监测分析和财务决算审核基础管理制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国有企业”专栏,并公开区属国有企业管理架构、财务状况、人事变动等信息14篇。 

  5.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按照“精准扶贫”原则, 开展与周宁县友好互动、深入协作,对周宁县的发展在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扶贫工作”专栏公开扶贫政策、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精准扶贫相关信息94条。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一是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社会救助”专栏共公开相关信息140条,其中:2016年共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信息19条、医疗救助信息4条、临时救助信息10条。二是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继续举行了民政政策法规暨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防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做好闽清援建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29条。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一是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措施及解读信息5篇、补贴申领相关信息8条、专场招聘会活动信息6条。二是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管理的意见》,公开招考、招聘及人员录用信息34条、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信息45条,并通过“摇工作”微信平台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就业服务信息。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积极与市房管局对接,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项目政策及征收公告、征收补偿方案等信息,并配合市规划局对农村危房进行初审并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2016年共受理仓山区农村危房改建初审上报4户。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住房信息”专栏公开棚户区改造信息21条、农村危房改造信息8条、保障性住房信息42条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每日及时准确发布仓山区二十九中、师大、金山三个监测点空气质量等级和首要污染物AQI指数范围等信息,每月公开西、北区水厂闽江原厝取水口、城门水厂闽江南港取水口、义序水厂闽江南港取水口三个饮用水源地的综合水质状况类别信息。2016年共公开空气质量信息350条、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信息12条、重点排污单位信息64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117条。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学校校务公开栏等渠道对社会公众公开《仓山区2016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仓山区201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公告、录取结果、教育督导等重要信息。二是推进卫生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辖区医疗相关行政许可文件共71份,各基层医疗机构的布点及人员情况20条,通过各基层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涉及国家药械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药品安全通知公告40条、药品召回通知6次、药品安全管理通知26条、食品药品消费警示信息18条、消费警示案例6条,公示通过药品零售认证的药店38家、通过药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40家。 

  6.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对于涉及重大民生决策事项,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微博以及相关部门微信进行民意征集和在线调查,及时了解民意。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通过政务公开栏将每季度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收支决算审计审前公告,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及项目审批、进展等信息,并设置“百日攻坚”专题,2016年公开项目动态和进展信息170条。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专栏公开区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16年预算说明、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信息区直各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信息,并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项目的每季度预算支出情况 

  7.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落实《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仓政办〔2015〕193号),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微博、微信、公示栏等各种渠道发布相关政策解读。继续完善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要求各区直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编制和解读提供法律支持。在福州市开展“交通治堵”“百日攻坚”工作期间持续通过省市主要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智慧仓山”APP等渠道进行多篇报道,高频率多角度诠释我区工作方针、亮点。 

  8.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印发《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仓政办〔2016〕122号),对2014年12月31日前的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工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已完成整理汇总,将报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成立了仓山区政府网站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仓山区政府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并印发《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维护任务分解表》《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仓政办〔2016〕112号),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及政府信息送交工作。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2016年,我区共组织召开2次区政府网站培训会议,各单位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参会,会上强调网站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对下阶段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并邀请专家授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 

  (三)公开制度建设,组织机构、人员及经费投入情况 

  1.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并印发《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公开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仓政办〔2016〕112号),进一步强调公开信息送交工作,要求各单位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提升公共查阅场所的服务水平。同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举报办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镇(街)政府及区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体系。 

  2.组织机构建设和人员经费投入情况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力度,2013年我区新增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挂靠区数字办,承担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工作变动,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单位进行调整,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计49人。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我区安排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2000元,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成政府门户网站改版提升项目,,规范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开通“醉美仓山”微信、“智慧仓山”APP手机客户端等,公众可以更加便捷的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6条,其中,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5条,区直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1条。我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17条,占8.4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4条,占2.45%;规划计划类信息106条,占7.65%;行政许可类信息133条,占9.60%;重大建设项目信息5条,占0.36%;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6条,占1.88%;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5条,占1.08%;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占0.3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05条,占7.5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00条,占21.65%。 

  

  目前“福州仓山”门户网站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区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供市民进行政府信息查阅。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福州仓山”门户网站。2016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6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201508人次。 

  2.公共查阅点。我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送交工作,对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符合法定移交时限,便于公众查阅。同时,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报送档案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规范送交。据统计,2016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2人次。 

  此外,2016年,我区过新浪、腾讯两个仓山发布”政务微博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234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严格落实《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仓政办〔2015〕193号)有关规定,2016年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转载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17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制定《仓山区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和《仓山区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理流程》等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及时上报27期《舆情专报》供区领导和相关部门处置,制止网络谣言的传播。完善网络舆情通报制度,2016年上传舆情信息4万多条,有6百多条舆情被上报省级、市级采用或快报。并通过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随警采访等形式,借力“两微一端”,开展辟谣、日常普法、案情通报等对外宣传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6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8件,其中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收到63件,区直有关部门收到35件。当面申请数20件,占20.41%,网络申请数55件,占56.12%,信函申请数23件,占23.47%。我区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9件,其中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收到176件,区直有关部门收到14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房屋档案等。 

  (二)受理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区受理98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95件,还有3件正在办理中。在95件已答复件中,“已主动公开”3件,占3.16%;“同意公开”24件,占25.26%;“同意部分公开”6件,占6.32%;“不予公开”16件,占16.84%;“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非本机关政府信息”44件,占46.32%。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主要涉及拆迁安置、项目建设等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涉及个人隐私4件,占25%;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1件,占68.7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件,占6.25%。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6年我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无举报件。截至2016年底,我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6件,无举报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队伍配备较为薄弱,目前,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全都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都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抓好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加强监管,督促本辖区各公开责任单位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对申请公开进行及时规范答复。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工作,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讲座、研讨会,抓好《条例》、《办法》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规范、优化申请处理工作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大对全区各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完善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说明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386 

1322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386 

1322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98 

31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0 

42 

     2.网上申请数 

 

55 

205 

     3.信函、传真申请数 

 

23 

7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5 

31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4 

10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6 

2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6 

34 

     4.其他类型答复数  

 

49 

155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5 

5 

行政诉讼数 

 

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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