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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 时间:2019-01-10 10:56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的要求,由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电子邮箱fzcsxxk@163.com,电话0591-63326906,传真0591-83139197)。

  一、概述

  2018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办法》精神,严格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8〕125号)抓好工作落实,制定印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18〕153号),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主要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区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求各单位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予以公开,并及时报送至区档案馆。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达100%。同时,通过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升级项目为网站建设智能互动系统、智能搜索系统、无障碍浏览等功能,使用户能够快速定位到所需要的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推进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财政资金、扶贫救助、社会福利、环境保护、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体育、灾害事故救援、提案办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18〕153号),要求各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政府文件1519件,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要求各单位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要公开的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并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政策文件均同步发布配套的解读材料,确保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仓委编办〔2018〕9号),部署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区直相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福州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对本部门的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及时调整。及时完成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和福建省政务服务网权责清单对应调整工作,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同时,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已由各部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仓山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仓山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承接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不含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提案公开栏目,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107篇,积极推动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设“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各单位随机抽查事项179条。制定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关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加强履行政府市场监管职能,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我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通过福州市效能办检查,取得全市并列第一的成绩。制定《2018年上半年福州市仓山区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区级政府预算公开”、“区级政府决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部门决算公开”栏目,按照规定对内容进行分级分类公开,方便公众查阅监督。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债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印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仓政办〔2018〕152号),要求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从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环节进一步梳理细化本单位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应当公开的事项,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制定本单位公开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2018年共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实施、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竣工、质量安全监督等信息119条、招投标信息162条、征收土地信息161条。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印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仓政办〔2018〕230号)。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采购公告、采购合同等信息45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信息56条,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印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仓政办〔2018〕151号)。2018年共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周宁对口帮扶、临洮东西部协作、仙游山海协作和八宿县对口帮扶等脱贫攻坚领域信息96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安置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信息90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督导、教育收费、教育资助、办学条件改善等信息294条,传染病疫情及防控、免疫规划等基本医疗卫生领域信息229条,空气质量、水质环境、污染源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创建等环境保护领域信息686条。灾害预警防范、事故应急处置、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灾害事故救援领域信息114条,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体设施、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168条。提升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使全社会关心公益、支持公益、参与公益的氛围更加浓厚。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要求各部门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做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解读工作。2018年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图解24篇,转载发布国家、省、市政策解读130篇,并做好解读材料和政策文件的关联工作。

  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主动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积极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开展12次在线访谈工作,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与群众开展在线交流,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进行解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争取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政策顺利贯彻。

  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印发《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明确解读范围、解读责任、解读形式、并跟踪督查落实,要求各单位发布的政策文件均须附带政策解读材料,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指标。

  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仓山发布”政务微博、“智慧仓山”APP等平台发布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在线访谈等多样化的政策解读材料,将解读通俗化,避免公众误解误读。

  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及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转发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仓山区重要舆情工作应对机制。成立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为组长,区委办、政府办、公安分局、新闻中心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仓山区重要舆情应对工作机制的意见》,将舆情收集研判、处理化解、信息公布纳入制度化管理,组织各单位学习舆情应对机制,成立舆情工作队伍,提高各单位在面对重要舆情时的主动应对能力,形成“统一指挥、部门联动、有效化解”的舆情应对处理机制,从而掌握舆情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建立舆情搜报值班机制。由专人负责对门户网站、微博、传统媒体等进行查看,及时掌握了解舆情动态,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将“醉美仓山”微信公众号留言作为投诉渠道之一,对投诉、留言密切关注确保涉及我区各类舆情及时得到有效反馈。

  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旧屋改造、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水系治理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工作,准确把握社会情绪,引导社会预期。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责任单位迅速开展情况调查工作,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工作,建立问责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将各单位的舆情处理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区委宣传部协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相关责任单位就舆情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督办整改,并对整改反馈情况进行通报。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推动电子证照生成与应用。凡电子证照库中有的证照、批文,不再向群众收取,每周派专人对各窗口电子证照使用证照情况进行督查,对未通过电子证照库感知证照信息的,予以通报。2018年度我区电子证照应用率达31.76%。二是推行便民服务“码”上就办。印制二维码版办事指南,将区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入驻事项办事指南制作成二维码上墙公示,并按所属板块打印纸质二维码指南放置窗口供领取,既方便群众办事,又便利部门根据实际修改办事指南。印制福建省政务服务网二维码版宣传彩页及操作指南,加强网上办事应用宣传,推广“互联网+政务”应用,引导办事群众网上办事,逐步实现不见面办事。群众扫码即可按照操作流程自主登陆福建省政务服务网选择所需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上传相关材料,提请在线申请,享受四星审批事项“最多跑一趟”、五星审批事项“一趟不用跑”的便利。

  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一是推进24小时自助区建设。2018年8月正式启用24小时便民自助服务厅,入驻有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处、市医保、市不动产登记中心5家单位的13台自助设备,可办理41项涉民涉企自助服务事项,实现了审批服务24小时“不打烊”。二是建立日常检查机制。一方面每日检查电子证照应用使用情况,审批办件是否超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督办通报;另一方面从办事群众角度出发,通过建立“周调查问卷、月电话回访、季座谈会”三回访机制,通过意见搜集、问题整理、分类整改,不断强化我区政务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率。

  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福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已迁移至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我区按照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信用建设专题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印发《2018年度仓山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指标》,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截至2018年底,我区已在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报送47万余条信用信息,信用数据总量排名全市前列。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一是规范窗口行为。编写《仓山区一窗受理操作手册》,明确各版块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及各类业务办理流程、网上审批业务办理规程等内容,指引窗口受理人员规范办件。二是完善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重点规范受理范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在受理环节明确受理条件及裁量标准,大幅压减自由裁量空间。

  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一是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我区根据事项关联性,对全区所有审批事项进行梳理,按照“投资建设、企业设立、经营管理、社会事务”四个主题分类开设“一窗受理”窗口,其中投资建设类共设置2个窗口,企业设立类共设置12个受理窗口,经营管理类共设置3个窗口,社会事务类设置4个窗口,各类窗口均按福州市政府印发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设有咨询业务受理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精准化服务。二是推行全程代办机制。自2018年10月27日起,区行政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形式引进代办机构,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免费代办服务。

  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我区严格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置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放管服”改革,印发《关于印发仓山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仓政办〔2018〕182号),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承接省级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榕政综﹝2018﹞125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承接省级下放、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承接省级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仓政办﹝2018﹞99号)。

  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仓政办﹝2018﹞232号),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开展本单位办事指南准确度的自查整改工作,并将办事指南规范情况列入绩效考核。

  推动信息同源管理。我区已完成权责清单对应调整公开工作,各部门权责清单已同步在福建省政务服务网、福州市政务服务网、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准确性、规范性,对检查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各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强化责任管理,每月定期检查网站各栏目维护情况,每季度将网站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开展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升级项目,建设网站智能互动系统、网站智能搜索系统、网站无障碍浏览功能等,按照市数字办指导规范网站域名,健全门户网站内容发布、组织保障机制。做好网站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为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区政府门户网站已整合迁移至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我区积极配合市数字办做好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工作。

  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印发《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仓山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仓政办﹝2018﹞71号)、《关于开展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补充修订工作的通知》(仓数办﹝2018﹞82号),要求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我区已完成26个区直单位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整合各部门信息系统目录,并已导入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通过“仓山发布”政务微博、“醉美仓山”政务微信公众号、“智慧仓山”政务APP,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8〕15号)文件精神,我区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仓山区政务新媒体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要求各单位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避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的关停整合。

  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印发《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仓政办〔2018〕10号),要求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配合福州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做好12345热线服务工作,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及时办理群众诉求,切实做好全区12345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全年我区12345系统共办结各类诉求件64025件次。及时批转率、及时回复率以及群众满意率等指标都稳中有升。其中,区智慧中心及时批转率为100%,承办部门及时回复率为99.99%,群众满意度为99.51%。共电话催办各类案件930起。每月前往市智慧中心汇报、协调工作1至2次,形成常态。同时牵头承办部门解决各类疑难案件180起,有效推动12345平台的顺畅运行。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健全仓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LED政务显示屏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后予以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均经过保密审查部门、信息公开办理部门、数据服务中心、法制办、政府办、区政府审查后予以答复。依法做好个人隐私的保护,要求各单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涉及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个人隐私的信息,必须将个人隐私信息做删除、遮挡、隐藏等去标识化处理。

  (2)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均已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公开制度建设,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及经费投入情况

  1.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制定《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暂行)》,并印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仓政办〔2018〕153号)、《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仓政办〔2018〕151号)、《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仓政办〔2018〕152号)和《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仓政办〔2018〕230号),进一步完善了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范了政策解读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举报办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单位2018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2.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及经费投入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区领导工作分工,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力度,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科,作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承担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工作变动,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单位进行调整,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计47人。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我区安排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2000元,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经费保障。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升级项目,规范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通过“仓山发布”微博、“醉美仓山”微信、“智慧仓山”APP手机客户端面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使公众可以更加便捷的获取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9条,其中,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35条,区直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4条。我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8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28条,占8.43%;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8条,占6.45%;规划计划类信息83条,占5.46%;行政许可类信息263条,占17.31%;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32条,占2.11%;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3条,占2.83%;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6条,占2.3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22条,占1.4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50条,占3.2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05条,占13.5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福州仓山”门户网站是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区档案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供市民进行政府信息查阅。

  1.“福州仓山”门户网站。2018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19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371.42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我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送交工作,对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符合法定移交时限,便于公众查阅。同时,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区档案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规范送交。

  3.仓山发布”政务微博。2018年通过“仓山发布”政务微博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035条,微博粉丝数量为5527人。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深入政策解读工作,严格落实《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2018年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图解24篇,转载发布国家、省、市政策解读130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开展12次在线访谈活动,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群众在线交流,并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开展24次民意征集、23次网上调查活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群众意见2件,均按时答复。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受理市民、企业反映的诉求64025件,群众满意度为99.51%。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2018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件,其中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收到76件,区直有关部门收到126件。当面申请数14件,占6.93%,网络申请数134件,占66.34%,信函申请数54件,占26.73%。我区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5件,其中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收到297件,区直有关部门收到378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房屋档案等。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18年,我区受理20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答复202件,其中:“已主动公开”24件,占11.88%;“同意公开”27件,占13.37%;“同意部分公开”2件,占0.99%;“不予公开”40件,占19.80%;“非政府信息”57件,占28.22%;“政府信息不存在”14件,占6.93%;“非本机关政府信息”38件,占18.81%。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区“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40件,主要内容涉及拆迁安置、项目建设等方面。“不予公开”的原因均为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区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6件,其中5件复议结果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复议结果为被依法纠错。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6件,其中6件被依法纠错。无行政申诉和举报件。截至2018年底,我区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7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14件,无行政申诉和举报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队伍配备较为薄弱,目前,全区共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7名,均为兼职人员,且人员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不够。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抓好基础性工作,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班、电话、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工作。抓好《条例》、《办法》的宣传工作,提高政府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督促我区各公开单位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及时规范答复。二是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优化申请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加大对全区各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完善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说明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519 

1618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519 

16181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02 

67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4 

60 

     2.网申请数 

 

134 

439 

     3.信函、传真申请数 

 

54 

17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02 

67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7 

15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25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0 

154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33 

337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6 

17 

行政诉讼数 

 

6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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