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由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仓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cangsh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同时在福州市仓山区档案馆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电子邮箱fzcsxxk@163.com,电话0591-6332690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精神,抓好工作落实,制定印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仓政办﹝2019﹞140号),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公众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主要情况如下:
(一)推进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印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仓政办〔2019〕140号),要求各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年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政府文件1093件,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
按照省、市上级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区的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区委、区政府重要部署,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相关解读材料与政策法规文件及时公开。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政策解读材料均在政策文件印发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我区已着重要求各个部门做好对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的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加强宣传部门的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重大舆情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做好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共32篇。
(3)增强解读回应效应。一是大力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2019年通过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文字解读4篇,图片解读10篇,视频解读1篇,并做好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的双向关联,积极主动地通过图表、图像、视频、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二是积极拓展扩大传播范围。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仓山新闻网等重要载体作用,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传播范围。开展送政策上门、政策宣讲等活动,主动将党和政府的好政策送到企业和群众手上,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一是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通过“民意征集”和“公示通告”等栏目广泛征求意见。二是.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健全“企业直通车”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全面推广“一企一议”服务企业协调机制,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审批、用地、用工、融资等问题,及时公开协调问题、采取措施,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提高企业服务精准度。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开”原则,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4)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大力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化解政治、经济、科技、社会、外部环境、党的建设等领域重大风险的相关信息。二是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做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等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在“环境保护”栏目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水质信息、空气质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生态环境信息共669篇。
(5)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用活用足“六区叠加”政策优势,不断完善仓山区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二是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推动信息同源管理、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三是加快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引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福州”网站公开。由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牵头,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全年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共31篇,信用信息共14篇。四是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公示力度。结合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工作,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
(6)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和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等信息共258篇。二是做好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在区门户网站开设“教育事业”栏目,公开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方面的招生信息、教育资助、教育收费、教育督导、学校情况、成绩查询等信息共231篇,促进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三是做好医疗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区门户网站开设“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栏目,公开疾病疫情及防控、健康科普、医疗服务、疫苗监管、重大疾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药品安全等信息共439篇。四是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在区门户网站“重大建设项目”栏目下开设“土地征收和补偿”子栏目,公开土地、房屋征收公告、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等信息共61篇。五是扎实做好社会公益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仓山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仓政办〔2018〕151号)文件精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栏目,还调整设置了“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灾害事故救援”和“公共文化体育”3个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栏目。其中:全年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栏目公开城乡低保、特困、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信息共87篇,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信息30篇,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在“灾害事故救援”栏目及时公开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发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信息共69篇;在“公共文化体育”栏目公开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体设施、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服务保障政策及体系等信息共177篇。
(7)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在区门户网站开设“财政资金”栏目,区级政府预结算、部门预结算和公开专项资金、财政收支情况等财政信息共219篇。
3.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一是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簒改、防病毒等工作。二是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配合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积极做好加快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一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通过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二是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印发《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度(暂行)办法》,做好理顺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信息联动、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坚持常态化排查全区各政务新媒体平台,督促不合要求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整改甚至关停整合,做好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公开线下审批服务事项。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二是优化网上受理窗口。结合区情实际,设置企业设立类、经营管理类、社会事务类、投资建设类四大类综合受理窗口、公安专窗和一个综合出件窗口。基本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运转模式。三是增设热点服务专窗。设置“市印章协会”服务专窗,实现企业“审批-刻章”一站式办理。设置证照联办窗口,集中受理餐馆设立、开办幼儿园等热点创业事项。设置“行政事项代办”专窗,为个体工商户群体免费代办设立登记、注销及变更等高频事项。推出高频事项、热点事项一站办、一窗办、一次办服务。四是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366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我区积极配合省、市有关部门开展省属热线、市共建热线的整合工作,对全区政务热线电话进行摸底调查,区“智慧仓山”管理服务中心做好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加快将各部门、各类便民公开电话专线统一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实现“一号对外”。2019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开展12次在线访谈活动,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群众在线交流,并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开展19次民意征集、12次网上调查活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群众意见63件,均按时答复。通过12345政府公共服务系统受理市民、企业反映的诉求81449件,群众满意度为99.78 %。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3条,其中,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7条,区直有关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6条。我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74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9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5条,占3.20%;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类信息157条,占14.3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类信息63条,占5.7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类信息60条,占5.48%;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类信息204条,占18.66%;行政处罚类信息11条,占1.0%;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类信息178条,占16.2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类信息4条,占0.36%;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类信息6条,占0.5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类信息21条,占1.92%,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43条,占3.9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信息52条,占4.89%,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84条,占7.68%,其他政府信息类175条,占16.01%。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数量
2019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0件,其中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收到35件,区直有关部门收到287件。当面申请数43件,占6.93%,网络申请数275件,占66.34%,信函申请数82件,占26.73%。我区历年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75件,其中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收到332件,区直有关部门收到46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房屋档案等。
2.受理办理情况。2019年,我区受理40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答复389件,其中:“已主动公开”9件,占2.31%;“同意公开”19件,占4.88%;,“同意部分公开”15条;占3.86%;“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09条,占28.02%;“信息不存在”32条,占8.23%;“告知作出补正”23条,占5.91%;“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0条,占2.57%;“不予公开”172件,占44.22%。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涉及国家秘密”1件,占0.58%;“涉及个人隐私”9件,占5.23%;“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162件,占94.19%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区严格按照《条例》五十条第四项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求各单位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于规定的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予以公开,并及时报送至区档案馆。对于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在规定时限向申请人反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达100%。同时,通过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升级项目为网站建设智能互动系统、智能搜索系统、无障碍浏览等功能,使用户能够快速定位到所需要的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推进涉及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财政资金、扶贫救助、社会福利、环境保护、教育事业、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公共文化体育、灾害事故救援、提案办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五)平台建设情况
1.“福州仓山”门户网站。2019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3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492.56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我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送交工作,对2019年新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符合法定移交时限,便于公众查阅。同时,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区档案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规范送交。
3.“仓山发布”政务微博。2019年通过“仓山发布”政务微博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036条,微博粉丝数量为8318人
(六)监督保障情况
我区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培训,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为公共企事业信息公开提供标准、规范、遵循。大力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立足基层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着重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要求。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20 |
0 |
4449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055 |
0 |
5548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054 |
0 |
2216 |
行政强制 |
67 |
0 |
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8 |
8232124.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99 |
0 |
0 |
0 |
1 |
0 |
40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9 |
0 |
0 |
0 |
0 |
0 |
9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5 |
0 |
0 |
0 |
0 |
0 |
1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2 |
0 |
0 |
0 |
0 |
0 |
3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57 |
0 |
0 |
0 |
0 |
0 |
157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七)总计 |
388 |
0 |
0 |
0 |
1 |
0 |
38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7 |
1 |
0 |
0 |
8 |
1 |
0 |
0 |
2 |
3 |
1 |
0 |
0 |
1 |
2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工作不到位,没有指派专门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全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41名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且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也不能很好的交接。二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政府信息公开不够。三是对新修订的《条例》没有很好的研读,部分单位还依照以往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导致相关新修订《条例》的要求不能落实到位,影响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培训班的形式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督促各单位指派专人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行公开,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定期通报来督促各单位规范信息公开。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暂无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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