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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仓山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仓山区 时间:2024-02-02 16:5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邮政编码:350028,电话0591-831398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福州市仓山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年网站发布信息15593条,总访问量超3000万次,发布政策解读28条,开展在线访谈12期,意见征集10期,网上调查10期。二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做好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动态更新工作,全面对照新增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逐项梳理应公开尽公开事项范围,确保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内容、依据、时限、主体、对象等各项内容体现领域特点、符合工作实际,顺利编制完成旅游、统计、水利、自然资源等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按照目录要求公开完善相关信息。三是开设政务指南专题专栏。围绕教育、社保、住房、交通、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和福利、婚姻生育、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提供群众眼中的沉浸式、情景式一件事服务,融合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办事服务、查询服务、标准规范、互动知识库等各类信息资源。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依托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指导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7件,共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199件(6件为上年度结转办结,4件结转下年度办结),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深化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建立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发布全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及时做好动态更新,提高文件主动公开质量和搜索功能准确性,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全区共有政府门户网站1个、登记在运行的政务新媒体21个。一是扎实推进网站建设。提供数据应用服务,智能输出网站搜索结果,提供多维分类展现,实现对政策、数据搜索结果的可视化、场景化、聚合化,提供无障碍浏览和老年人模式。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注销备案审核机制,打造政务新媒体矩阵,加强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三是强化公开平台内容运维工作。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和日常巡检、监测工作,逐渐形成“每季度全面抽查”“每月大检查”“每日小检查”的工作常态,确保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一是加强对重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对照政务公开评估指标,推动各责任单位查漏补缺,努力将上级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公众评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2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89

行政强制

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46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5

2

0

0

0

0

19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7

0

0

0

0

0

5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

1

0

0

0

0

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8

2

0

0

0

0

7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9

0

0

0

0

0

19

(七)总计

196

3

0

0

0

0

19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2

0

1

7

0

0

0

0

0

1

2

1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仓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质量需进一步优化提升;二是部分单位工作人员更替较频繁,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一是继续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的应用,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事项,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要素,让公开内容更加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日常巡查和指导督促。针对业务不熟的工作人员采取点对点指导方式,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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