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收费原则和管理权限?
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参照相同办学层次的公办学校相关规定,为在校学生提供可选择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民办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和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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